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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家长保证书

寒假家长保证书(精选3篇)

寒假家长保证书 篇1

  我向孩子及学校郑重承诺:

  1、我已清楚居住地附近河流、水库、池塘特征及危险性;

  2、平时注意教育自己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

  3、自己不去非游泳区域游泳,给孩子树立好榜样;

  4、我会尽到孩子不在校期间的监护责任:孩子上学、放学路途中、双休日、节假日是溺水事故高发期,我会在这些时段切实做好孩子的教育、监护工作。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寒假家长保证书 篇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校大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保障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的人身安全,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学生在假期留校住宿期间的人身安全中的责任,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经协商,特签定如下家长安全责任承诺书:

  一、承诺本子女在假期自愿留校住宿期间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

  1、保证申请留校住宿理由的真实,假期留校住宿一事已告知家长并家长亲笔签字同意。自行承担因申请理由不实或未履行告知家长义务的一切后果。

  2、中途离校严格按规定向各系辅导员办理销假退宿手续。

  3、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和住宿安排,承担擅自变更住宿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觉接受学校安全管理,服从宿管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作息时间。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和大学生的自身形象。不违章用电,不使用煤炉、大功率用电器,不生火煮饭,不赌博,不观看传播黄色、淫秽光盘和书刊,不留宿异性;不使用或藏留易燃易爆物品。

  5、爱护公共及私人财产,造成公共和他人财产损坏或丢失的,需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6、在假期留校住宿期间,本子女一切行为后果均由本子女承担。

  二、留校期间本子女因下列情形出现的下落不明或伤亡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造成伤亡者;

  (二)违法犯罪而逃亡或伤亡者;

  (三)自行驾驶机动车辆而伤亡者;

  (四)参与违法传销等引起的经济纠纷或人身安全事故;

  (五)参加打架斗殴而伤亡者;

  (六)自行外出郊游而伤亡者;

  (七)擅自下河游泳而伤亡者;

  (八)私自带、藏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引起的伤亡者;

  (九)不经请假离校出走,下落不明或伤亡者;

  (十)吸毒引起的伤亡者;

  (十一)本子女因精神问题出现的自杀或其他及伤亡事故。

  (十二)本子女在校园以外发生的其他安全事故。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学校与家长各执一份。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寒假家长保证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我校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6、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如:学生放学后不回家,私自在学校玩耍、到街上上网、打台球或与校外人员玩耍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8、学生每天上学前和放学后学生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监护人)承担安全责任,学生未按时回家,家长应及时寻找。

  9、课间休息时间,由值周行政、值周教师、班主任处理在校学生的偶发事件。

  10、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