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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履职承诺书

廉洁履职承诺书(精选6篇)

廉洁履职承诺书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牢记为民服务宗旨。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树立廉政勤政良好形象。特承诺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政策法规,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严格贯彻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

  三、不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四、不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五、不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使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

  六、不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七、不在政府拨付或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八、不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不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

  十、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十一、不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欺骗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十二、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不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十三、不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不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十四、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者纵容、支持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承 诺 人:

  承诺人单位:

  承诺人职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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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履职承诺书 篇2

  本人郑重承诺:

  一、政治坚定,维护大局,坚定信念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不以权谋私。

  二、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履行“一岗双责”,抓好主管或分管部门工作。

  三、积极作为,甘于奉献,敢于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敢为人先,勇挑重担,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四、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忠于职守,提高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配合学校班子,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综合治理工作、法制教育工作,为学校的发展添砖加瓦。

  以上承诺,请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背,自愿接受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承诺人(签字):

  20xx年1月10日

廉洁履职承诺书 篇3

  本人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对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要求和规定,向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群众郑重承诺如下: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组织原则,不以权谋私,在工作中,不弄虚作假。

  2、不参与也不用公款支付高档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参与公款出国旅游。

  3、不理解也不送任何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严守廉政纪律。

  4、不理解可能影响正常公务的宴请、馈赠及各种隐行的馈赠活动。

  5、不支持和参与任何形势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也禁止家人参与邪教活动。

  6、不违反国家、省市区效能建设的有关“禁令”的规定。

  承诺人:

  日期:

廉洁履职承诺书 篇4

  一、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不以权谋私。

  二、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严格履行职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帮扶”的就业服务原则。

  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部门预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办法进行管理。

  六、不参与影响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接受影响公务的馈赠。

  我将自觉履行承诺,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民-主生活会、工作会或其它形式向党组织和广大职工报告承诺履行情况,真诚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签名:www.yxfww.com

  日期:年 月 日

廉洁履职承诺书 篇5

  一、落实首接责任制 , 纳税人来地税机关办理纳税事宜,无条件并有礼貌接待;属本职岗位内的纳税事宜或能独立为纳税人解决的涉税事项,按操作规程要求,及时、认真办理、不推诿拖拉;不属本职岗位或不能独立完成的涉税事宜,将认真做好转办,导引工作。

  二、遵守工作纪律,坚持着装、佩证上岗;工作时间和工作日早中餐不饮酒;不与纳税人或工作上有利害关系人员打牌,不参与赌博。

  三、严守税风税纪,不以任何借口向纳税人“索、拿、卡、要、报、借”,不收人情税、关系税;不参与转引、买卖税款、不混级混库;不接受或参与纳税人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故意为难、打击报复纳税人。

  四、不借婚丧喜庆之机宴请纳税人或大操大办,如有婚丧喜庆事宜,按规定事前申请事后报告;并承诺不宴请和收受管理相对人的礼品、礼金。

  五、不参与经商或利用职务之便帮助特定关系人经商办实体;家属子女经商的,教育其合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并及时报告其税费缴纳情况。

  六、恪守阳光用车制度,使用的私车(包括购入、借入或其他途径取得的车辆)自觉执行消费报告登记制度,杜绝私驾公车和私车公用。

  七、公正执法.忠于职守;严格执行“阳光征收”、“阳光减免”.“阳光稽查”,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税公开,纳税公示,为纳税人保守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八、创优服务、规范行为,优化税收环境,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减轻纳税人负担为宗旨,做到一切以纳税人为重,一切为纳税人着想,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文明、便捷服务。

  如违反规定,特别是影响工作和地税形象并受到查处,愿接受下列处理或处分:

  (一)主动请求组织免职或引咎辞职;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

  (三)严格的党纪、政纪处分。

  为了依法履行政府采购职责,保证政府采购操作行为的公正廉洁,树立政府采购中心的良好形象,本人承诺:

  一、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中心有关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海南省关于治理商业贿赂文件精神和政府采购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及有关规定。

  二、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采购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办事公道、廉洁自律、不谋私利、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现与参加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有利害关系时,主动申请回避。

  四、 尊重和依法维护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五、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程序及各项管理规定,依法履职,对于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方式采购。

  六、 在评标时,除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交流、讨论外,不随意评论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不单独与投标(报价)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交谈,不向评审委员会成员施加对评审结果有倾向性的意见。

  七、 自觉遵守政府采购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不向他人泄露采购文件的评审以及投标人,评审专家和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等应当保密的信息。

  八、 发现采购人、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加以制止,劝阻不成时,将情况向采购中心有关部门的报告。

  签名:www.yxfww.com

  日期:年 月 日

廉洁履职承诺书 篇6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干部的良好形象。特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1、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能够顺利实施,促进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按时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汇报个人及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教育管理好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4、工作中不弄虚作假,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5、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按照规定管理好本单位的各种资产。

  6、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办公用品采购。

  7、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8、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

  9、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各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承诺人单位:城厢区机关社保中心

  承诺人:林献焰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