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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通用4篇)

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篇1

  我是陶金坪乡学校教师,现郑重承诺:在清明节期间,我坚决做到如下几点:

  1、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

  3、坚决不在野外用火,挂清扫墓文明祭祖,不在坟山燃烧烟花爆竹,不烧香纸,推行“上山一瓶酒、一块肉、一盘水果、一箕土、一束花、一刻钟静坐,回家一扎香、一刀纸”来寄托哀思的良好风俗。

  4、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及时报警或向当地府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5、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两个一律”“五个严禁”的要求:

  (一)“两个一律”:1、凡野外违规用火的,一律拘留;2、凡失火烧山的,一律坐牢;

  (二)“五个严禁”:

  1、严禁扫墓活动点蜡烛,烧香,烧纸钱,燃放烟花炮竹引发火灾;

  2、严禁烧田埂,土畔,稻草,秸杆;

  3、严禁在林区烧荒炼山,明火照明,烧山开路,烧山放牧,烧蜂驱兽;

  4、严禁在林区烧木炭,烧火土灰,烧火取暖,煨红薯等食物;

  5、严禁在林区吸香烟,丢烟头,野炊,玩火。

  签名:www.yxfww.com

  日期:年 月 日

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篇2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村林区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执行上级关于护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成立护林防火领导组,对护林防火员实行分片承包,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督促其认真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二、与护林防火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要求24小时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三、加强护林防火知识宣传,提高村民、游客的护林防火意识。

  四、教育村民必须遵守“七不准”;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小孩在林内玩火。

  五、保证做到“五负责”:即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及老师负责,小孩失火大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特殊人群(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群)失火监护人负责。

  六、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3000元的罚款。

  七、经常到林区内巡查,发现隐患,责令责任人必须立即改正。

  七、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即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森林山火,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集团汇报报告。

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篇3

  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营造一个绿色、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我作如下森林防火承诺:

  一、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烟台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禁火令》、《栖霞市人民政府通告》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懂法,决不以身试法。在护林防火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护林防火期,其中3月1日至5月31日为戒严期,元宵节、清明节为防火关键期)内,自觉执行有关规定,坚决不在野外用火。

  二、严格执行森林防火“五不准”,并坚决做到:

  1、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2、不在坟头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3、不在林区及周边焚烧地边杂草、农作物秸秆;

  4、不在林区吸烟、野炊、燃放可移动火源;

  5、不违法、违规在林区实施爆破和实弹演练。

  三、管好自家人,对小孩、老人及痴、呆、傻等理智不健全和精神病人的野外活动加强监护;主动对进入本村的陌生人、路过进山通道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劝导,促其不在野外用火和乱扔烟头。

  四、一旦发现山坡或林区有火情,及时反映,或立即拨打电话向镇(街、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反映,报告起火地点、火势大小等内容,并积极参加扑救。报警电话:臧家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5511001;市林业局:5260901;市公安局:110;市政府值班室:5212920。

  以上承诺,我保证做到,绝不违反。若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的处罚,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_年_月_日

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篇4

  春冬季是火灾多发季节,为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实际,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布署,就防火工作签定如下责任书:

  1、各学校要针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加强对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组织一次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学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活动。

  2、日常教学活动中,自觉地把护林防火的各项具体要求引进校园,引进课堂,不断提升学生的护林防火意识。

  3、学校要与教师、学生签订防火工作责任书,尤其班主任要充分响应号召,利用周会、晨会、版报等多种形式,迅速地对全班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4、要求广大学生在星期天或放假期间(要做到坚决杜绝野外玩火、用火,不带火种,不私自进山,不出任何安全事故。并要求广大学生自觉当好护林防火宣传员,做好家长的防火教育工作。

  5、凡是违反上述规定,并且造成重大森林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将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除骋约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万载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第1号令的要求,特制订鹅峰乡护林防火员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

  2、刷新保护好本村内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标示牌等。

  3、对本村内的重点人员(精神病患者、聋、哑、痴呆人员)进行重点看管、教育。

  4、森林防火戒严期,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的管理制度,严禁在林旁山边烧田塍、烧土坎、烧火土灰,发现情况,及时制止,对出现上述情况,护林防火员可对当事人罚款500,野外用火罚没所得可提取10%作护林防火员工作经费。对形成火警和火灾的要及时向乡林政办汇报,并协助林政办依法查处。

  5、森林防火员晴天每天上午9至11时,筛锣一次,并到较高地方观察本村内有无起烟、冒火情况,确实把事故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

  6、护林防火员每月工资150元,时间从20_年11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止。

  7、乡政府将加强对护林防火员的严格管理,乡林办实施对全乡的护林防火员进行工作督查。每发现一起野外用火,未造成损失的,扣工资10元,发生一次火警、火灾,在5亩以上,扣工资50元,6至50亩以内,扣工资100元,50亩以上,扣工资150元。

  8、护林防火员每月30日实行例会制度,汇报当月护林防火工作情况。

  承诺人:

  承诺时间:20_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