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书 > 承诺书 > 内容页

部队公开承诺书

部队公开承诺书(精选3篇)

部队公开承诺书 篇1

  根据局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努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郑重向党组织承诺: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精神,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不移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严格按党员的标准约束自己的言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严于律己,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坚决遵守党的纪律。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时刻牢记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4.严于律已,清正廉洁,坚守党员的无私奉献精神,努力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弘扬团队精神,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以上是本人向广大党员群众和党组织作出的郑重承诺,请大家给予监督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部队公开承诺书 篇2

  做好我排新训工作,当好战士军旅生涯的引路人,把战士引导好、教育好、训练好、管理好,确保连队安全稳定和新训任务的圆满完成,在此,我承诺:

  一、以身作则,严格要求,抓好各项工作,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身先士卒做表率,躬亲示范当标杆,从点滴入手,从小事做起,不讲客观理由,不搞特殊化,培养自身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严格的纪律作风。首先注意个人形象,从警容警姿做起,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时刻保持站如松、坐如钟的军人姿态;其次在工作中、生活中作风严谨,雷厉风行,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及时解决战士提出的各种问题;最后积极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做到集合站队走在前,脏活累活干在前。

  二、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抓好各项工作。作为一排之长,我将积极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一是带领全排战士完成训练工作,打牢新战士的军事技术基础;二是深入开展思想工作,多了解情况,多发现问题,多交流,多谈心,帮助新战士尽快适应部队生活;三是切实做好冬季安全工作,防止训练伤、冻伤等情况的发生;四是积极协调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向炊事班反映问题,使新战士不仅能吃饱,还能吃好;五是做好娱乐工作,丰富战士课外生活,营造团结和-谐的内部关系。

  三、以人为本,科学带兵,尊重战士人格。我将严格做到“十个严禁”,不打骂体罚,不侮辱新战士人格,不侵占新战士利益,不打击报复,尊重新战士的人格和主人翁地位,关心新战士的成长与进步。我排将根据实际,因人而异,科学组训,不搞一刀切、一锅煮,不打疲劳战,不分亲疏远近,照顾受伤生病的战士,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四、加强管理,落实制度,确保安全稳定。针对暴露的各种问题,我们将制定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人员管理,尤其加强对班长、副班长的管理,加强周末假日人员的管理,加强夜间的管理;加强钱物的管理,使新战士对开销的账目和物资的发放清楚明白,做到公开透明。二是严格落实谈心制度、随机教育制度,小值点名制度,检查点验制度,疏堵并举,确保民-主渠道畅通,确保本排安全稳定。

部队公开承诺书 篇3

  为了进一步深化党内主题实践勾当,充实阐扬共产党员在经济工作主沙场的先锋楷模浸染,确保全局“创一流”和创省级文明单元工作方针的顺遂实现。电力局党委安身党员责任区,向全局郑重推出党员承诺制。具体内容如下:

  1、党员身边无事情。在党员责任区内,党员就是平安出产的责任人。要带头做到平安无事情,并承诺在责任区内无人身重伤、衰亡和重年夜责任事情、无火灾事情、无本企业齐截级以上责任的重年夜交通事情。

  2、党员身边无欠费。在党员责任区内,党员就是电费收受接管的带头人。要坚持电费收受接管责任点轨制,发扬“三千”精神和协作精神,攻难克困积极做好用户的工作,带头完成电费收受接管使命,承诺在责任区内所辖区域电费上缴率为百分之百。

  3、党员身边无违纪。在党员责任区内,党员就是出产、经营、打点的年夜白人。要带头做到文明出产、文明经营、文明打点,为用户供给优质处事,承诺在责任区内无违法违纪、无封建迷信、无歪理邪说、无习惯性违章、无吃拿卡要、无以“电”谋私。

  4、党员身边有暖和。在党员责任区内,党员就是职工的贴心人。要环绕企业更始,下岗分流和党工作方针使命,耐心详尽地做好职工的思惟政治工作,经由过程为职工化解矛盾,释疑解惑,解决现实问题和坚苦,把党组织的暖和送到职工心坎上。

  5、党员身边创一流。在党员责任区内,党员就是一流建树的带头人。要环绕企业精神文明培植和一流建树,增强企业文化培植,积极加入各类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勾当;承诺在责任区内具备一流设备,连结一流卫生,完美一流资料,强化一流打点,供给一流处事,争创一流业绩。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