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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调研报告(优质6篇)

乡镇调研报告 篇1

一、乡镇妇联工作普遍现状

  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些年乡镇妇女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状。

  一是重视不够,工作开展难。由于乡镇中心工作繁重,妇联工作大多是党政领导分管工作中的一项,相对其它那些层层考核或“一票否决”的中心工作来讲,妇联工作缺少硬任务;把妇女工作当成是软任务和务虚的工作,认为妇联工作可抓可不抓、做多做少都无关紧要。因此导致党政领导工作忙时,“中心工作先行,妇联工作让道”,将妇联工作置于“边缘化”地位。另外乡镇妇联组织虽已建立健全,但主要任务是配合中心工作,妇女工作成了“副业”。部分乡镇妇联没有将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仅仅是组织妇女群众搞一点文体活动,或是配合乡村妇女群众进行学习和培训,调解一些家庭邻里纠纷等,开展活动的规模小,内容单一,难以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性。

  二是兼职过多,职能发挥难。首先,由于乡镇党委所承担的中心工作任务相当重,这些工作又有严指标、硬任务,因此,无暇顾及妇女工作,导致妇联机构形同虚设。其次,有的乡镇妇联干部一人兼职两项或多项工作,如兼任计生、民政、统计、人大秘书、办公室等多项繁琐的工作,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常常顾此失彼,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使妇联工作流于形式。另外,乡镇干部基本上全部驻村,驻村工作包罗万象,妇女工作都是在中心工作之余开展,又不能把妇女工作与农村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造成妇女工作重点不突出。

  三是投入不足,工作保障难。乡镇妇联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也规定各级妇联的行政经费、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但由于财税体制改革后,乡镇财政普遍困难,乡镇中心工作经费都难以保证,更谈不上保证妇女工作经费。由于缺少基本工作经费,乡镇妇联无法开展提高女性素质、家庭文明建设、女性维权等工作,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弱化,凝聚力下降。

  四是素质不高,工作创新难。我县的乡镇妇女干部整体素质较过去虽有一定的提高,但其工作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妇女干部由于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接受系统学习培训少,因而虽有工作热情,但缺方法,缺点子,不能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工作打不开局面。二是部分妇女干部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认为妇联工作比较虚,不容易显政绩,因而把主要精力用于乡镇中心工作,不钻研妇女工作业务,使妇女工作陷于被动状况。三是部分妇女干部缺乏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重视的意识,对于上级妇联安排的正常工作,不主动向领导汇报,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就得不到领导的支持和采纳。四是部分妇女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少,没有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调查、了解农村妇女面临的困难及其需求,更谈不上认真的去思考妇女工作的方法与手段,不能为妇女提供应有的服务,影响了妇联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健全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党建带妇建,根本在“建”,关键在“带”。要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要争取把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妇女工作的例会制度。将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其党政领导自然会主动思考、积极指导、尽力支持妇联工作,让妇联组织在新形式下更好的实现“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宗旨,更好的服务全局。要多渠道、多形式落实乡村妇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或适当减少所兼工作项目,稳定基层妇女干部队伍。

  二是要营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氛围。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更好地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特别要纳入到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高层领导干部通过培训,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有所提高,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当前,乡镇妇女工作任务繁重,要求妇女干部知识面要广,工作能力要强,而且群众越来越需要服务型、引导型、示范型的干部,因此,必须加大对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力度。积极与党校、组织部门联系,争取把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和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培训计划,协调党校办主体班时,规定乡镇妇女干部所占的比例或举办专门的乡镇妇女干部培训班,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妇女干部参加妇联系统业务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要引导、教育乡镇妇女干部处理好专兼职工作的关系,明晰自身工作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兼职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乡镇调研报告 篇2

  根据县政协主席会议安排及社区专题调研的要求,县政协第五调研组在县政协副主席王绵远同志带领下,于9月1日至5日深入寺坪、马桥、马良、歇马4个乡镇,围绕“加强乡镇集镇社区建设,充分发挥乡镇集镇社区作用”主题,采取听汇报、与社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居民代表座谈、现场察看等形式,对乡镇集镇社区建设与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当前乡镇集镇社区发展现状

  全县乡镇除城关镇外的10个乡镇,共有14个集镇社区,所辖单位272个,小区36个,总人口17710人。实际在岗社区工作人员37人。有办公用房4980平方米,公共服务场所(图书室、活动室、文化广场等)5902平方米。实地调研的4个乡镇,有8个社区,辖25个小区,居民人口12858人。

  各乡镇社区成立以来,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社区建设,保障了社区正常运转和作用发挥。

  (一)组织体系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社区均建立了基层党组织,组建了居委会,划分了小区,选任了小区主任。同时,各乡镇选派有一定经验和阅历的行政干部到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职务。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社区主办、社会各方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格局。

  (二)阵地建设得到改善。各乡镇采取多种办法、多种途径筹措资金,解决社区办公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有的乡镇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征地新建办公场所(歇马街社区);有的乡镇利用原乡镇政府撤并后的闲置资产,解决社区办公场所(金斗、欧店社区);有的乡镇采取村居合一的'方式,将社区居委会与村委会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两套班子,一个场子”,整合项目,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办公场所(金斗、百峰社区)。

  (三)经费投入得到增强。据统计,除城关镇以外的10个乡镇,20xx年社区经费县乡两级财政共预算367.57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预算209.79万元,乡镇财政预算xx7.78万元。

  (四)社区作用得到发挥。一是设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开办了社会救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警务治安等代办服务窗口,个人简历加强了综治、计生、户籍、就业、救助、治安、卫生、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与便民服务。二是组织社区居民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并及时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信息。三是帮助落实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为困难居民、下岗职工办理低保和大病医疗救助。四是组织公益文体活动,推动全民健身。五是关注弱势群体,走访慰问贫困家庭。六是尽力化解矛盾纠纷,较好地维护了社区治安稳定。寿阳社区还组织开展了少儿课外学业辅导、开办“希望家园”、举办廉政书画展等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乡镇集镇社区经过十多年的建设,有了较大发展,但按照国家规定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社区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还存在诸多困难和突出问题,社区建设与职能作用发挥等方面还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

  (一)职责不清,治理能力很薄弱。对社区观念认识还不明确,乡镇往往把社区当做二级机构。社区也大多习惯于依赖政府,以行政手段推进工作,自主、自治意识不强,作用发挥不到位,工作仅停留在一般便民服务和落实政府任务上,居民参与、服务供给、文化引领能力不足,依法办事、矛盾预防化解以及信息化应用能力欠缺,开拓创新不够。

  (二)投入不足,基础设施不达标。一是办公场所面积不足。目前,14个集镇社区办公场所面积共计4980平方米,平均每个社区355.7平方米,与上级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还有差距。工作总结从调研的4个乡镇看,普遍存在工作用房面积不足,公益性服务设施缺乏等问题,没有一个乡镇能够达标。二是公用经费没有保障。20xx年,县财政给每个社区按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预算公用经费,后来配套10万元惠民资金时,每人每年6000元的预算被取消。由于公用经费无保障,社区开展活动和办公设备更新添置都很困难。马桥寿阳社区反映,他们的办公设备严重老化,电脑开机就需要五六分钟,打印机经常发生故障,居民办事极不便利。

  (三)待遇偏低,工作人员不稳定。20xx年,县制定的社区工作者报酬标准为1400元/人.月(含五险)。但这个薪酬标准,在缴纳五险后仅剩1100元左右,调研的4个乡镇考虑工资过低,都从不同渠道增加了补贴(月平500元左右)。社区工作人员反映,其待遇比以钱养事和公益岗位人员都低。由于待遇偏低,留不住人,一部分人员已经离职;除此之外,社区工作者被借用现象比较严重。除城关镇外的10个乡镇14个社区共招聘社区工作者65人中,离职8人,被借用38人。

  (四)体制不顺,社区管理难度大。一是人员构成复杂,规范管理难度大。当前社区居民主要是当地非农业户口人员、企业改制下岗职工以及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寺坪街社区还有一部分库区移民。这些人员流动性大,有的长年在外务工,有的人居住地已经发生转移,造成户口空挂,有户无人,社区计生管理、治安管理等存在较大难度。同时,由于现行户籍政策限制,一些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因户籍转出成为非农户口,毕业后不允许再迁入农村,只能登记到社区,同样是人户分离,难以管理。二是弱势群体矛盾多,治安维稳难度大。社区内搬迁户多、下岗职工多,如原马桥电站下岗人员、寺坪库区移民等,这些人员不能享受精准扶贫优惠政策,医疗、养老等没有着落,社区无力解决,常常引发诸多矛盾。三是小区关系不理顺,工作开展难度大。由于各小区人员构成存在较大差异,小区环境治理存在很大难度。如马桥电站小区,居民住宅陈旧不堪,一级站小区大门口到处是大坑小洼,遇到下雨就水潭堵门,行人无法进出,因为是改制企业,处于“两不管”的尴尬境地,居民心有怨气,常拿社区撒气,工作人员挨骂的现象时有发生。凡此种种,造成社区活动难组织,公益事业难开展,社区管理难落实。

三、对策和建议

  (一)不断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社区职能,明确界定社区权责,在提高社区治理能力上下功夫。积极推动社区组织去行政化,引导社区将其主要精力放在群众自治和为群众服务上。参照《社区依法履行的工作事项参考目录》(共18项),热门思想汇报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参照《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履行的工作事项参考目录》(共21项),制定社区协助职能部门工作项目清单;对照清单,依法履责。积极探索社区管理新方法、新途径,促进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二)建立社区正常投入保障机制。一是确权明责,落实经费支持。严格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的原则要求,需由社区协助开展工作,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及时将经费划拨给社区。同时,积极支持社区发展产业,不断提升自我造血能力,弥补公用经费不足。二是理顺渠道,保障经费预算。党委、政府要统筹规划,逐步把社区建设事业经费、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和保险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社区场所和公益服务设施逐步达标。三是因地制宜,共同发展。支持那些辖区内人口较少、管理任务相对较轻、与农村联系紧密的社区,实行村居合一,与当地村委会合署办公,资源共享。支持撤并乡镇利用闲置资产,解决社区办公场所与活动场地,以缓解资金短缺的压力;要高度重视撤并乡镇原驻地的城镇规划、环境治理,有效改变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推进“两不靠”“边缘化”的现状。四是整合力量,实现共同协作。发动各镇直部门、单位积极支持社区工作,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在工作上、经费上对社区给予有力支持,共同推动社区事业发展。

  (三)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一是建立社区工作者待遇正常增长机制。社区工作者报酬应逐年有所提高,其待遇标准应不低于村干部水平,并随当地社会人均收入和工作年限的增长而增长。二是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正常补充机制。可按“总量控制,缺一补一”的原则,适时补充完善。同时,各乡镇政府不得随意抽调、借用社区工作人员,以确保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稳定。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服务机构,招募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与文明建设,为孤寡老人、“三留守”人员献爱心,把社区建成温馨、和谐的大家庭。

  (四)切实为社区减负松绑。明晰社区职能,不属于社区职能的一律要规范。凡是与社区工作无关的会议和活动,一律不要求社区参加。社区工作实行综合考核评比,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对社区工作的考核评比活动。

乡镇调研报告 篇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xx县农业局编制。本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具体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xx年 月 日起至xx年 2月3 日止。本年度报告在网站和xx县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xx县农业局联系。现将xx县农业局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农业中心工作。突出现代农业产业建设、农业项目建设、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等政务公开重点,运用科学管理理念,采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加快电子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步伐,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电子政务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参与的电子政务与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机关电子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负责工作机构,其它相关股室协助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为认真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的前提下,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政务信息发布公开制度,确保了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三)强化信息审查。我局信息发布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来源由局机关各股室、乡镇农技站提供,重点反映农业新特色、新思维、新发展,信息审核实行层层审核,严格把关。审核完成后,信息交由局办公室专人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四)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保密工作制度。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学习讨论,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增强了上网信息保密审查意识。同时,开展保密知识宣传活动,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处处”讲保密的良好氛围。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一是通过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xx县农业信息网发布工作动态、政府事项信息等内容;二是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政务公开栏等媒体平台对我局机构职能、总结计划、农业工作信息等进行全方位宣传和公开;三是做好便民咨询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xx年,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共 7556条,其中发送农作物良种、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农产品供求等手机短信 7439条,报道农业动态信息 05篇,发布农作物病虫情报 2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xx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xx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xx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官方网站急需改版升级;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三是政务公开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围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农民职业培育等农业重点项目建设,着重对支农资金投入情况、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建设项目进度情况及时收集报送,涉及投资规模、运作程序、责任主体、工程进度、实施效果等信息都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二是围绕行政效能建设。对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三是围绕服务为民,稳定大局。妥善处置各类农业突发事件,特别是权威信息和敏感信息,要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全面客观介绍事件进程及工作措施。

  2.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一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正面宣传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突出宣传在粮食安全、特色农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改革创新等方面的举措、成效和典型事例;二是深入基层获取第一手资料。围绕“三农”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到基层,认真调查研究,取得第一手材料;三是注重政务信息时效性。进一步加快信息撰写、审查、发布速度,对重大事件宣传报道不滞后。

  3.提升农业信息化服务。结合农业重点工作,建设农业信息化服务网络,加大对农业技术信息化应用的宣传和指导,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到千家万户。

乡镇调研报告 篇4

  在乡综治办工作已经一年了,在与矛盾纠纷打交道的同时我们总是在不断的思考和探索着提高调解效率,减少矛盾纠纷的方法,先就此谈几点浅薄的意见。

  一、乡基本情况

  乡素有“楚天茶叶第一乡”和“山歌之乡”的美誉,东邻县城,西接,南临,北出,乡政府机关所在地距县城52公里。全乡国土面积30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0587亩,辖1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14个村民小组、8067户、27614人,农村劳动力13605人,29个党支部,1155名党员,上年农民年均纯收入2360元,属典型的革命老区和土家族聚居区。全乡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6个,其中,乡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15个,有调解员112人,制度建设逐渐规范,“大调解”格局基本形成。XX年以来排查排查矛盾纠纷103起,调处成功76起。XX年以来排查矛盾纠纷85起,调处成功63起。矛盾纠纷的发生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造成不良影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危害影响经济发展。

  二、矛盾纠纷的特点和产生原因

  根据年对矛盾纠纷的统计来看,乡矛盾纠纷大致分为由山林土地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由婚姻家庭邻里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因修公路等基础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三个大类,在矛盾总数中的比例接近2:1:2。其中,山林、土地纠纷往往是因为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时期山林、土地界段划分不明确、重合,填写过程中文字表述不准确等原因引起;婚姻家庭矛盾在家庭内部矛盾一般较小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大,多数是因鸡毛蒜皮的小事累积引起的;邻里纠纷产生的原因较多,在家族式地区容易引起群体性纠纷或暴力行为,社会影响较大;因修路等基础建设产生的纠纷大多数涉及占地、线路设计和补偿等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调解和处理好不仅极易影响农民自发修路的积极性,也是引发群体性纠纷的原因之一。现在对纠纷化解的方式主要是人民调解,但由于社会文化多元化,矛盾纠纷多样化,而调解成功率事实上只有70%左右,已经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而矛盾纠纷的调处手段和调解方式的改进迫在眉睫。

  三、现行人民调解存在的不足

  (一)部分领导不够重视,社会公众认可度还不够。一是硬件配备存在缺陷,虽然乡已经实现上级规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人、有钱、有场地”,但是人员是由村干部兼任,经费“实报实销”具有不稳定性。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二条指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但是在乡居委会和大多数的村民委员经费依赖上级拨付,承担人民调解经费只能是“拆东墙补西墙”,落不到实处。二是部分领导不够重视,由于部分领导对调解工作认识不够,认为只要不造成上访就行了,造成调解工作只能依靠司法工作人员和村人民调解员单兵作战,而司法所现在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在调解工作上难免力不从心。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很多群众不了解人民调解的优势,在矛盾纠纷发生时容易采取私力救济和直接提起诉讼,导致一些本来可以就地解决、就地化解的矛盾激化,甚至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

  (二)调解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工作热情不够。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现有的112名调解员中,45岁以上的超过70%,大部分人只有小学文化程度,调解时凭借经验居多,对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制作协议书有一定困难,调解案件时极易出现法律和政策漏洞,造成调解好的案件出现反覆。由于前期调解工作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农村调解员工作时不仅没有相应的补助,而且是常常自己倒贴交通费用,使农村调解员对调解工作缺乏热情,有着“干不干一个样,干好干怀一个样”,“不干不打紧,干了得罪人”的消极思想,严重影响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调解员身兼数职,流动性大,不利于经验的形成和推广。由于村级调解组织成员大多数为村干部兼任,他们不仅要调解矛盾纠纷,更要村里村委会的各种事物,发生矛盾纠纷有疲于应付的现象,加上人员调整频繁,导致整个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性差,好的经验无法得到总结和推广,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四)乡镇调解工作缺乏经费,给我乡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一是培训力度受限。由于无专项人民调解员培训经费,影响了人民调解员素质的提高。我乡人民调解员除司法所人员外,多数是由村委会主任、委员兼任,没有经过法律专业教育培训,对人民调解业务不熟悉。培训经费的不到位更使这个问题十分突出。目前对多数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一般是以会代训方式进行,极少有系统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二是制约了宣传工作的开展。许多发生在农村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多为不懂法、不用法或无力承担诉讼费用,自行采取各种“手段”解决所致。因此,利用人民调解这一群众性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间纠纷正是当前农民所急需,维护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各项改革稳步推进所必须,而作为履行这些工作职能的人民调解组织却因没有专项工作经费,难以有效开展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纠纷的调解质量和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改变现状、打破困境的方法

  (一)加强认识,切实强化调解工作。一是切实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其细化、量化,落实到位,以充分显现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中的重大作用。二是切实将调解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展开。

  (二)加强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一是落实人民调解员工作报酬。建立调解员工作补贴办法,将人民调解员工作经费及工作补贴列入乡镇财政预算,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二是完善奖励机制,进一步调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乡本月将出台《乡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将矛盾纠纷分为一般纠纷、复杂纠纷、疑难纠纷、多年积案等四个层次对解决的矛盾纠纷分别予以30元、60元、100元、500至800元四个等次补贴,进而调动人民调解的积极性。

  (三)加强人员配备和业务指导,切实提高调解成功率。一是在乡司法所增派专业工作人员指导村级调解工作的进行,形成业务上的联系。二是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吸纳一批热心公益事业、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懂政策、懂法律、文化程度较高、公平正直的青年人担任人民调解员,将新观念、新思路融合到调解工作中,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调解工作的进行。三是增强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将司法调解中好的经验运用到人民调解当中。四是增设专门调解组织,针对不同的纠纷进行有针对性的调解。积极探索在各种类型的社区、行业中建立相应的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实行动态管理,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四)强化“大调解”体系的功能,促进社会和谐。首先要加强组织建设,形成党委、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调动最基层的治调中心户积极性,使之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第一抓手;其次要明确职责,建立“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第三要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检调衔接机制,拓宽“大调解”工作范围,努力构建一张横到边、纵到底的调解组织网络,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大调解格局。

  (五)加强法律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和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技能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群众自觉守法的社会氛围,而不是投机取巧、钻法律和制度空子的社会氛围,也不是追随利益、钻法律缺乏有效保障机制和有效监督机制的空子。提高人民调解员在实践中自觉驾驭法律的能力和水平,真正把法律融入社会实践的行动根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乡镇调研报告 篇5

  目前,乡镇机构改革正在全国各地深入推进。如何使乡镇职能定位和机构设臵更加科学合理,更加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加切合广大农村实际,更进一步提高乡镇工作效能,是新一轮乡镇改革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带着这些问题,我乡组织工作人员在全乡范围内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乡基本情况方面

  1、我乡位于我县东北部,属怒江流域,与我县的草卡、拉孜、热玉、马武、那曲地区的巴青县接壤,幅员面积650多平方公里,人口515户2914(包括敬老院3人)人,分属6个行政村、16个自然村。6个行政村:扎根、加荣、卡达、达都村、瓦地、郭龙。16个自然村:瓦嘎、都、加赤、内久、卡达、珠村、古洪、色东、瓦地、瓦村、郭龙、那扎、扎根、达都、加荣、翁达。我乡农牧业生产是典型的半农半牧生产方式。距县城57公里,平均海拨4000米以上。距热玉乡34公里。

  2、乡党委、政府编制17人,现有干部职工22人,包括(书记、乡长各1人及2名副乡长,科办员10人,“百千万工程”人员5人,后勤1人,聘用干部1人,公益性岗位1人)。乡中心校编制14人,现在教职工15名(包括代课教师1名)。乡卫生院现有4人(包括1名公益性岗位)。我乡除党委副书记空缺之外,配备编制较为合理。

  3、近年来,由于乡镇职能定位不准,直接导致乡镇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上级布臵什么乡镇就落实什么,上级考核什么乡镇就干什么,结果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事情做了不少,但经济发展一直成效不明显。实践证明,乡镇要发展,关键是要强化发展经济职能,大力培植财源,增强“造血”功能。要通过农牧民增收情况直接检验政府工作,从而进一步强化乡政府在加快农牧区经济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方面的职能作用。切实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抓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到为农牧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服务和营造发展环境上来,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致富,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富余劳动力转移,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牧民增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具有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等七项职权。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规又规定了执行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从而削弱了乡镇的职能,许多行政行为被县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代替。从乡镇现状看,乡镇面对的服务项目太多,服务对象面广量大,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无所不管,社会治安无所不干,党、政、社无所不包,但大包大揽的社会事务却难以真正管好。“上有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各项工作的责任都落到了乡镇,每个乡镇要签十几个责任书,一些主要责任在县里的工作也让乡镇来承担,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多项工作都实行一票否决,乡镇权责脱节现象十分严重。

  5、现行的乡镇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并逐步发展的,存在着体制不顺、效率不高等问题,已不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近年来,在乡镇机构改革问题上,虽然缺编的情况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解决,甚至已经有了超编的现象,但乡镇职能中存在的服务缺位的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县直各部门每年为乡镇安排的工作设计经济社会发展、教育、维稳、安居、党建、基层基础建设、精神文明等多个领域,而所安排的任务大多没有单独的经费,仅由县财政拨付每年5万元活动经费,乡财政基本上没有财政收入来源,无力改变现状。

  目前,凡涉及收费、审批、处罚等多个职能部门和经济效益较好的事业部门,都是垂直条管,如国土、税务、工商、电力、公安等,乡政府无权行使其职权,对其人员也是看得见管不着管不了,开展工作只能靠协调。如果乡镇政府领导威望高,个人有魄力,平时与垂管部门负责人相处融洽,工作开展较为有力;反之,垂管部门出工不出力,出工讲条件,相互扯皮。同时,由于不同“条条”有着各自特定的职责、任务和利益,受这种利益支配,难免会使部门权利利益化,利益政策化。这种“条条”、“块块”的关系,导致乡政府职能先天不足,在协调运行上不够顺畅。乡镇地处农牧区工作的最前沿,许多具体的工作任务必须靠基层干部完成,一旦各站所不配合,一部分农牧区工作就变得举步维艰。一些要求积极配合的工作,协调非常难。乡镇站所管理一直是个薄弱环节,条块关系理不顺,就会阻碍农村经济发展,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就不能得到最佳的利用。

  6、乡镇可以支配的资源太少,财力十分有限。乡财政运转主要靠上级通过转移支付来解决,预算内收支缺口很大。而许多民生项目都要求乡镇投入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使这些项目成为了乡镇“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鸡筋”。近年来,为此增加了沉重的债务负担。

  7、我乡对维稳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了《XX乡各种突发事件处臵预案》,实行机关干部、小学教师、卫生院职工与民兵连联动机制,实行主要领导带班制,特别加强了敏感日时段的值班巡逻(延长巡逻时间、扩大巡逻范围),并派遣乡干部入住寺庙,严格了寺庙请销假制度,加强了对寺庙僧尼的思想教育,确保我乡社会局势持续稳定。

二、乡镇职能方面

  近年来,乡镇职能主要转移到建设和发展上来。应保留的职能是:引导生态及公路会战,引导示范推广农牧业产业化。

  农牧民到乡镇办理的事项主要有:户籍办理、婚姻登记、宅基地审批、准生证办理、林木采伐审批等。

乡镇调研报告 篇6

  乡镇是我国政府管理“五级结构”的最末端机构承担着贯彻上级政策、管理乡镇农村、沟通城乡的重要责。有道是“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足见乡镇管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乡镇管理是以乡镇政府为核心的乡镇组织依法管理乡镇范围内社会公共事务的活动,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小康社会,难点在农村,重点在乡镇,工作着力点也在乡镇。乡镇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水平,直接关系着一个县区、一个市的整体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

一、乡镇设置现状

  统一设党委、政府、人大、人武部、纪检委(监察室)和团委、妇联。一般乡镇内设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企业办、计生办等等,同时乡镇设置司法所、派出所、水管所、计生服务所、劳保所、国土所、财政所,和文化站、林业站、农业站等,这些就是传统的七所八站。站所一般3—5人。

二、现行乡镇管理体制的特征与弊端

  乡镇管理属于基层管理的范畴,其特点主要表现为:

  (一)综合性

  乡镇管理的综合性特点主要表现在:

  第一,管理对象和内容十分庞杂。每一个乡镇都设有党、政、武、企、群众团体等机构,领导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等工作。

  第二,从管理方法的运用上看,乡镇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各项事业的发展,必须把各项工作加以综合,采取综合性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才能把各项工作推动起来,从而收到明显的效果。

  第三,从管理职能上看,由于乡镇工作的直接性和综合性的特点,综合协调和合作是非常必要的。乡镇党、政、经各部门只有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和帮助,才能使乡镇管理朝着预期的目标发展。

  (二)实践性

  乡镇处于我国政权系统的最基础一级,乡镇管理处于广大农村第一线。承担着贯彻上级政策、管理乡镇农村、沟通城乡的重要职责,具体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具体化,把方针、政策、法律、规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因此,乡镇管理必须直接面对乡镇各个部门或行业,必须从实际出发,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三)群众性

  乡镇作为农村基层行政区域单位,实质是乡镇管理机关代表人民群众管理乡镇各项事务。要以广大农民和城镇民的愿望和要求为基本出发点,一切从群众出发,一切为了群众。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利益是一致的,管理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乡镇管理不但切实反映和维护农民和城镇居民的正当利益,同时也体现农民和城镇居民的愿望和要求。

  综上所述,在现行体制下,乡镇政权的运作和管理特征集中体现为:

  一是执行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政机关的指令和要求都要通过乡镇来贯彻执行,并具体落实到农民群众中去。

  二是综合性。

  乡镇全面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是直接性。除村民自治组织外,它没有下属行政组织,基本上是直接同农民群众打交道。

  四是非完整性。不象县以上领导机关那样功能完备、机构齐全。

  乡镇管理体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职能转换不到位。一是管理职能越位。管了许多本应由市场、企业和中介组织管的事。二是服务功能错位。上级将名目繁多的指标分解下达给乡镇,并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有些指标采取“一票否决制”,与乡镇主要负责人政绩“挂钩”。乡镇领导不得不将主要精力投放在落实各项指标上,没有足够精力为农民服务。三是社会职能缺位。尤其是免征农业税后,由于财力制约,大部分乡镇只能维持工作运转,无力承担公共设施建设,影响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整体水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的职权为七项。但在实际工作中,前乡镇承担的工作内容十分庞杂,可概括为八大类近50项,乡镇工作事无巨细,包罗万象,面广、量大、事杂,将有些应由社会承担的职能纳入乡镇管理范围,将有些应由农民做的事情由干部来做,成为“全能政府”、“无限责任政府”。越位、缺位、不到 位的情况较严重,有些应该做的工作没有精力去做,而有些不该做的工作却疲于奔命。

  (二)站所设置不合理。站所的设置大而全,而且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色彩。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乡镇不论人口多少,规模大小,站所设置千篇一律,这种状况增加了财政开支,降低了工作效率。有的站所上划由上级主管部门垂管,又受乡镇属地管理,乡镇和部门之间缺乏有机配合与协作,形不成人才、资金、设施、技术的优势互补。同时还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的现象,即管理型的干部多,服务型的干部少;“万精油”式的干部多,掌握专业技能的干部少;生产型的干部多,经营型的干部少,制约着乡镇功能的有效发挥。

  (三)人权事权脱节。突出表现为责权分离,管用脱节。设在乡镇的站所、中心,有的职称评定在县以上部门,年度考核却在乡镇。不少站所驻在乡镇,人财物却垂直管理,形成“能看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由于乡镇和站所主管部门权责重叠交叉,乡镇责大权小或有责无权,县直部门权大责小或有权无责。《宪法》规定,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一级政权,但《行政处罚法》等法规没有赋予乡镇政府执法资格疑似乡镇在法律规定方面职权残缺,存在着“责任大、权力小”和“任务多、要素少”的现象。如禁止农用车载客、安全生产、农村环保等,乡镇没有执法管理权,但工作还得干,只有“违法行政”。由于职能的弱化,工作手段和方式只能靠单一的教育和说服,而现在利益多元化的状况下这种手段是越来越不被认可,很多情况下是无效管理。

  在对经济发展的协调中,最常见的是作为为企业发展征地的主体嵌入,让群众理解为的负面行动,阻力前所未有,《物权法》出台更加剧了企业征地发展与群众利益的对立,单有的说服已经完全丧失了功能并且容易让乡镇政府卷入具体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的质疑,甚至卷入法律纠纷旋涡,难于在对经济的发展支持与老百姓的利益维护中有所作为,陷入干部无能、政府无用的信誉危机。

  (四)政事、政企不分。财权、物权为在县区业务部门,事权留在乡镇,存在着“见到人的管不到人,管到人的见不到人”和“有责任的没法管,有权管的没责任”的现象,造成乡镇职能虚化,责任增大,自主权缩小。一些站所上划后,大都承担着本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肢解了乡镇政府的行政职权,难以发挥应有的行政效能。同时,乡镇政府往往包办了企业、事业单位的事;党委政府也很难把党务和政务分开。条块分割,权责分离,乡镇政府很难统筹、协调,不能有效地配置管理要素,进而充分履行职能。另外,有法律地位但没有执法权。

  (五)乡镇债务多,负担较沉重。乡镇财政实际上是转移支付财政,自身没有财政能力,收钱无门,挣钱无路,要钱无缘,要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实在苦恼。由于债务较多,负担较沉重,偿还难度大,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乡镇的正常管理工作。同时,乡镇偿还能力有限,主要依靠县区财政加大转移支付额度。并且为了发展和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旧债尚未还清,又累欠新债,有的乡镇不得已向社会集资,向农村信用合作社借贷。花钱去路多,收钱来路少,乡镇领导穷于应对,甚至无可奈何,不能全身心地投入管理工作、服务活动和事业发展。

  上述问题的存在,不能归咎于哪级组织、哪个领导,其成因是复杂的。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__大,经过20年的农村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农村管理体制、管理对象、管理任务、管理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既有现实的原因,又有历史的原因;既有社会条件的原因,又有自然条件的原因;既有体制机制的原因又有资金等管理要素匮乏的原因;既有乡镇自身工作的原因,又有上级组织的原因。这也是目前需要认真思考并逐步进行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大量涌现,乡镇管理必须创造性地回答和解决农村现代化建设所面临的现实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