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报告 > 调研报告 > 内容页

单位调研报告2024(汇总4篇)

单位调研报告2024 篇1

一、基本情况

  水利局现有独立核算单位21个,其中科级事业单位17个,企业单位1个;现有正式职工20xx人,其中干部329人,固定工573人,合同工1007人,集体工113人;现有离退休人员264人,专业技术人员539人,其中高级工程师6人,工程师51人,初级职称482人;有管理运行人员1142人,综合经营人员768人(包括工程局、招待所、水电站),其他112人;有本科以上学历67人,大专学历313人,中专学历429人,高中以下学历1213人。

  水管单位现有职工1350人,其中科级干部35人,一般干部170人,工人1145人;专业技术人员416人。

二、主要工作职能

  (一)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一管理全区水政水资源工作和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负责组织水资源的调查、监督和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负责灌区用水计划和水资源规划及节水规划的组织实施和节水型社会的建立。

  (三)组织制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主管全区河道、水库、渠道、机井和行洪、蓄洪、河流、工程维护及工程保护区的滩涂地的综合治理与开发。

  (四)主管全区防汛、抗旱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的抗旱防汛工作。

  (五)负责全区农村人畜饮水、乡镇供水和农村卫生改水工作及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地表水供水水源建设和水环境保护等工作。

  (七)负责地方水电站的建设与管理。

  (八)组织申请各渠道用于水利建设的各项资金,配合政府制定有关水利建设财务、投资政策及价格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水利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九)主管全区的水土保持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区水利工程项目审查申报、水利科技、经济技术合作、水利科研技术推广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规划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等。

  (十二)负责水利职工队伍建设,编制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三、存在的问题

  1、各水管单位的性质划分尚不明晰,权责尚不明确,公益性、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事务并存,单位自主权范围有限,因而普遍缺乏利益激励和风险约束机制。

  2、由于种种原因,使水利系统各事业单位人员增长过快,人员总量过剩,结构性人才缺乏,导致单位经济负担重,管理成本高,工作效率低。

  3、投入不足,公益性工程损耗和维护管理费用没有补偿渠道和来源。

  4、管理粗放,工程设施配套建设滞后,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水价没有按成本核定,收取困难,自身造血功能不足,部分单位经费困难,出现亏损,人员工资难以保证。

  5、目前参照执行的企业参保政策很不适应事业单位的参保实际。

四、意见和建议

  1、确定水管单位的定性并将公益性人员的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根据国家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结合凉州区水利系统的特点,将水利系统各单位明确划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三类单位。对水管单位中的水库、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行政执法职能机构定性为纯公益性单位;对既承担公益性任务,又具有经营性功能的水管单位定性为准公益性单位;对水利发电、城市或农村供水的水管单位定性为非公益性单位。定性为纯公益性的单位或机构的人员定编后其工资和其它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水利系统的其它单位(如电站等)非公益性单位改革后将面临各种税收等负担,难以维持正常的生产,政府应给予这些单位优惠政策。

  2、老职工提前退休 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竞争上岗。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各种因素造成的结果,一部分老、弱、伤、残等职工无论在年龄、身体、文化素养、能力等各方面都属于单位内部的弱势群体,无法与年轻职工在同一起点上竞争上岗。因此,这部分职工能否按照武威市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武市事改办[]001号(关于单位改革试点中退休人员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提前退休。或者放宽到男年满55周岁且工作年满30年的干部、工人一律提前退休;女满50周岁的干部(或女满48岁的工人),且工作年满20年,经本人申请,可提前退休,作为改革时分流人员的一种途径。

  3、定岗定编 水利系统的岗位编制可根据水利部和财政部二○○四年五月颁发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定职能、定编制、定岗位。但是我区水利系统多年来为政府分担就业压力,接纳了大量的复退军人和大中专学生,人员严重超编,人浮于事,给水管单位的运行管理造成了很大压力。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借这次改革,按照上述(定岗标准),对水利系统各单位进行全面定岗核编,并在今后适当控制水利系统人员的无序膨胀,使水利系统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为我区的`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4、参保人员退休后社保部门只发给其基本养老金,其它补贴、补助以及参保人员亡故后其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均由单位自己补足,没有真正实行参保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增加了单位的负担,也不利于这部分人的管理。为了保障事业单位职工各项保险政策的落实,应尽快制定出台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建立适合事业单位及人员缴费的基数依据,进一步规范参保程序,确保参保人员的医疗、工伤、失业等相关保险的落实和退休后各项费用及参保人员亡故后其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等均由保险部门发放,实行社会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事业单位的后顾之忧。

  5、实行水务一体化 一是水务一体化是水资源特性所决定的。水是一种动态资源,无论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都是互相转化、互相补充、循环往复的,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只有对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管理,才能更好地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更好地解决城乡供水、生态用水水资源和水环境问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客观的水情使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不可能自然发生。优化配置就会有机会成本,而很少有人会心甘情愿地放弃自身或本地利益。所以,必须通过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行政的手段,对水资源进行宏观调控和合理分配。同时要实现水资源的效用最大化,必须实行水务一体化,树立水权观念,培育水市场,把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与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有机结合起来。

  二是水务一体化是一次管理体制的改革。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水利向社会经济各方面提供服务。必须从水利从属于农业的传统观念中走出来,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是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是职能的划分、各种关系的整合,不能把建立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理解为水利部门在扩大地盘和势力范围,充分认识这一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而推动水务一体化的进程,使有限的水资源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

  三是水务一体化要不断提高管水的整体功能。水务一体化是实现资源水利的客观要求。要打破城乡分离、部门分割、水量水质脱节的管理模式,从而达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是必然趋势。水务一体化是科学的、是全新的水务管理理念。是符合水资源客观规律的管理体制改革,它代表水利发展方向,必将充满生机和活力。

  6、建立改革领导机构 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相关问题较多,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人事、劳动、社保等相关部门组成改革领导小组,自上而下进行全面改革。

  二○xx年八月五日

单位调研报告2024 篇2

  国务院第252号令发布以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已开展十二年,笔者一直从事这项工作,最近笔者根据自己的工作实践结合登记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作了一些思考,供同行们商榷。

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认识不足

  从目前来看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认识不足带有普遍性,主要表现四个方面,一是事业单位主管领导和法人代表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不熟悉,他们对事业单位为什么要搞登记不清楚,所以缺乏接受登记管理的自觉性。二是事业单位法人发生变更事项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登记机关多次催办效果不理想,他们认为登不登记无所谓,反正工资财政一分不少。三是一些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他们认为登记手续办不办理没关系,反正财政也不会给单位多少钱,所以对接受登记管理缺乏热情。四是一些事业单位受主管部门牵制,不能独立对外开展活动因而对办理法人登记手续缺乏积极性,法律意识淡薄,不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没有用足用活法人单位应有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规范

  事业单位设置上不规范从目前来看不止一个县,就是全州、全省都存在同样情况,由于机构设置不规范影响了事业单位自身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部分事业单位履行行政职能、造成政事不分。本来事业单位职能就是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为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但是因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严格限制,政府只能委托一些事业单位履行部分监督管理和执法职能。如:水政监督、鱼政管理、国土管理、劳动监察、城市监察、文化稽查等。二是机构名称不规范,事业单位名称应体现其特点,不能使用行政单位和企业单位名称,目前还有一些事业单位名称使用××局、××公司。三是少数事业单位规模过小,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设置必须要具备法人条件,由于历史原因有些事业单位一个人一个法人单位,登记机关在给这些单位办理法人登记手续时不好办理,虽然通过一些渠道进行变通,但按要求是不规范的。

  (三)法人登记手续不齐全

  法人登记手续不齐全主要是登记管理人员要求不严,具体表现一是各类表格填写不规范,涂改、错漏现象严重。二是开办资金不足,中介组织验资无法进行。三是年度报告数据填写不准确,乡镇站所多数没有收支帐目和报表。四是对发放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保管不当,大多数单位没有将证书公开悬挂,少数单位还出现遗失证书的现象

  (四)登记管理机关监管不到位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不是单项工作,它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的线长面广,面对各类不同性质、不同规格、情况复杂的所有事业单位,要按照登记法规把这些单位规范起来的确需要一段很长的过程。笔者在工作实践中发现目前对事业单位的监管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登记管理部门普遍存在重登记轻管理现象,首次登记已全面完成,加之新设事业单位较少,登记管理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法人事业单位的管理。由于登记管理部门人员少,平日忙于处理日常登记、变更业务,很难经常下单位检查监督,造成监督管理难到位。二是登记管理人员缺乏系统的培训,由于人员变动频繁、新进工作人员又没有及时进行业务培训导致业务不熟悉,影响了登记业务的正常开展。三是监管手段疲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能就是对事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管理,对违反《暂行条例》的单位要进行处罚:但是这些处罚都是政策性的,具体操作起来都很困难。如:对没有参加年审的事业单位,可以停办一切机构编制有关事项、吊销法人证书、没收印盖、撤消机构、冻结银行帐户,同时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相应处罚。但实际上很难操作,因为大部分事业单位都承担着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的职能,是社会生活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我们没有权力让学校工作停止运转、让医院关门。对法人代表进行处罚也难做到,因为登记管理机关没有对干部进行处罚的权力和职能。四是登记管理机关缺少规范的法律文本,对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如何处罚,没有具体规范性、合法性、有效性的处理条款。以上存在的问题是登记机关监管疲软、监督不到位的主要原因。

二、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思考

  (一)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地位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是一个即具有行政管理又具有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它是改革后新成立的机构,在设置上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一是登记管理机关设立时因没有行政编制,以致于一些县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以事业单位存在,建议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改为行政机构。二是登记机关级别太低,县级登记管理机关大部分是股级或二级机构,对外开展工作难度大,也没有引起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视,为了加大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力度,建议提高登记机关的行政级别。三是统一规范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名称。

  (二)加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

  一是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使社会各界、各部门都知道事业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登记机关要多向领导特别是分管机构编制的领导汇报。三是分期分批的对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和分管领导进行培训,使法人代表和分管领导对事业登记管理重要性有深刻的认识,同时也使领导对这项工作引起重视。

  (三)合理设置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置要适应市场和自身发展需要,事业单位作为一级法人要按照《条例》规定进行设置。要打破计划经济体制那种上下对应设置做法,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科学的设置。对于那些职能相近、机构过小的一人一站或一所的事业单位法人要进行整合和规范。对于那些结构不合理、布局不恰当、服务意识差的少数事业单位应及时予以撤销。

  (四)严格按登记管理法规规范登记业务

  一是加强登记管理人员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学习。二是要严格按条例操作、不抢时间、不搞任务指标,合格一个办理一个,手续不全决不发证。三是对证书不按规定悬挂、乱摆、乱放或遗失证书的事业单位法人要进行相应处罚。

  (五)加大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优秀范文网-您的专属秘书,中国最强免费!

  如何将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监督到位,主要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使监督过程有章可依。二是各级领导特别是登记管理机关的主要领导,要重视登记管理工作,要把这项工作同抓机构编制工作一样及时进行监督和检查,使其落到实处。三要加强登记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法律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用非常广,它是事业单位的通行证,如何发挥其作用和功能,仅靠登记管理部门是难做到的,我们要严格执行国家十五部委《关于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主动和相关部门联系,争取支持。五是加强监督和处罚力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确立事业单位法人地位、规范事业单位行为、保护事业单位合法权益、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监督。事业单位如果违反《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登记管理机关应和纪检、组织等相关部门采取经济或行政等手段对违反《暂行条例》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处罚。

单位调研报告2024 篇3

  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总体思路地步步深入,事业单位原有工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如何建立一套新的既坚持按劳分配、又体现效益和公平原则的分配制度,成为亟待探索的一个问题。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从20__年起,我区在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进行了岗位绩效工资管理的有益探索。

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充分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工资随事业单位经济效益好坏自行调节的新机制,更好地发挥工资的杠杆作用。革除事业单位干多干少一个样,吃大锅饭的固疾,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优罚懒的分配原则。二是进一步推进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了内部管理力度,完善了岗位设置、岗位聘任制、工资基金管理等制度。三是强化了服务意识和内部成本核算意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四是新的绩效考核工资办法,有效地扼制了年度考核中走过场的现象。倡导了讲服务质量、重实际贡献的新风尚,有助于建立公正、科学、规范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

二、推行工资与岗位绩效挂钩应把握好三个环节

  岗位绩效工资就是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把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其工作岗位、绩效挂钩,实行以岗定薪、薪随岗变的工资分配制度。按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从职工个人档案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中提取一部分,加上单位从可分配收入中注入一部分资金与绩效考核挂钩,重新分配。各个单位根据财政拨款性质和单位效益的不同,提取职工绩效工资的比例也不一样,个人提取比例一般为:全额拨款单位占工资部分50以下;差额单位为工资部分50—100;少数单位实行全额工资浮动。采取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主要应把握好三个环节:

  (一)制定方案。分配方案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在制定《岗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时:一是要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各岗位职责等进行细化和量化。弥补过去责任不明的情况,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反复讨论,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反复讨论修订,确保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对以往实施相关管理规章和制度的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和补充完善;二是要突出“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完善与之配套的岗位目标月考核细则(百分制);三是实行两级考核两次分配制。单位按照《方案》对内部科室进行考核分配,各科室遵照《方案》制定更为详实的工作计划,实行科长、主任负责制,把任务和要求再分解到人,由科长、主任负责科内职工的考核分配;四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根据《方案》中的任务与职责分解情况,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主任、科主任与各专业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使岗位目标责任制定公平合理,分解得以充分落实,全体干职工人尽其能,各司其责,分工协作,发挥动力。夷陵区卫生监督所推行岗位绩效考核与工资挂钩,不仅制定了《岗位绩效考核分配方案》,还修订了40余项300余条规定、规范和制度,编制并推行《夷陵区卫生监督所管理手册》,变内部粗放型管理向科学、规范管理过渡,使工作效率大幅增长,执法力度大大加强,职工素质普遍提高,受到社会好评。

  (二)严格考核。《方案》顺利实施的关键是加强内部考核,抓好责任追究,公平兑现奖惩,否则,《方案》的落实将形同虚设。一是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任考核小组组长,有的单位还专门成立了稽查科室,根据《方案》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每月对工作任务、质量要求、公正执法等进行严格考核,负责整个考核的具体实施;二是要制度公开,要让职工做到心中有数,清楚他们需要做什么才能增加绩效工资,他们的绩效能给自己带来多大的回报。要做到分配方案公开、考核办法公开、各层次责任公开、运作程序公开等,每月的考核结果、兑现月浮动工资、部分超任务奖、半年或全年超任务奖都应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要严格考核。单位要把全年的目标任务分解到月、分解到科室、分解到人。每个月先由职工对工作绩效进行自我评价和互评,再由科室负责人打分,提交分管领导签字后按《方案》兑现月绩效工资。稽查考核中遵循以硬性指标为主的原则,采取工作任务限期督办的工作方法,力求工作任务按质按量完成。遇到个别职工有抵触情绪,要认真分析考核方案中的可能性和合理性,是方案有缺陷的要立马进行讨论修正,是职工理解有问题的,领导耐心解释,从思想上进行疏导,从而化解局部矛盾,保证绩效考核的正常运行,避免因个别原因导致绩效考核受阻,甚至降低考核标准的情况。

  (三)审核监督。一是规范审批程序。各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工资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由财政、人事等部门根据对前三年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当年目标任务,工资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批复分配方案和考核办法,并在相关单位的监督下进行考核,最后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公示和兑现月浮动工资、部分超任务奖、半年或全年超任务奖。二是财政、人事、审计、统计、监察、税务部门要加强检查、审核、审计、监督力度。财政、人事部门要对各单位申报的《方案》认真审核、把关,确定目标任务。审计、统计、监察、税务部门要加强检杳、审计、监察,对违规违纪现象及时予以纠正。工资基金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检查,对超计划发放、违规乱发钱物的单位给予处罚,限期改正。三是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和意见簿、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经常深入城乡对服务对象或管理相对人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情况。

三、岗位绩效工资存在的问题

  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的工资分配办法,在推行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果不加以重视,绩效工资制度就可能难以实施下去。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职工思想认识不统一,《方案》通过难度大。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分配观念在部分职工思想中根深蒂固,认为自己是单位人,端的是铁饭碗,按档案工资发工资天经地义;有的职工认为绩效工资就是变相的'发福利,绩效工资只能比档案工资高不能低;还有职工担心考核方案不合理,竞争不公平,领导从中循私舞弊。职工思想不统一,增加了岗位绩效工资方案出台的难度。

  二是建立岗位绩效评价标准不好把握。特别新成立单位或是规模大、岗位多的事业单位,要对众多的岗位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评价标准难度较大。推行绩效工资制度不仅工作量大,而且很容易由于内部沟通不畅和各岗位间平衡难度大而无法做到公平合理,导致绩效工资方案难产。

  三是绩效工资制度容易带来员工行为短期化。员工有可能为追求眼前利益而忽视其长期责任,出现只注重当前经济效益而忽略长远社会效益的情况。

  四是可能会造成单位人才分布不合理。收入高的岗位竞争激烈人满为患;收入低的岗位无人问津门可罗雀,导致岗位结构变化,不能适应工作需要。

  四、改进岗位绩效工资办法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深入细致地宣传改革工资分配制度的意义,破除平均主义思想,树立争先创优的竞争意识,消除对改革的恐惧和抵触感。

  二、做好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地定岗、定员、定工作量,建立健全考勤制度、目标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质量评估制度等。充分考虑各岗位工作量、责任、风险等因素,制定测量业绩的方法和手段,科学地测算和制定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系数标准。

  三、解除好职工的后顾之忧。单位在实行岗位绩效工资的同时以档案工资为基础及时足额的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学习、休假等相关福利制度。

  四、加强成本核算,注意对单位成本的控制和分析,在确保社会效益的前提下,降低成本、节约资源、减少浪费,调动职工关注成本效益和参予理财的积极性,形成全单位“风险共担、责任共负、效益共创”的联动关系。

  五、建立绩效工资约束监督机制,单位绩效考核方案要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主管部门、人事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备案,同时接受财政、人事、税务、审计、统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单位调研报告2024 篇4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是对事业单位法人主体资格的确认,是《民法通则》规定的三种法人登记之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证”,也是其开展有关业务活动和社会活动的“通行证”。提高法人证书的使用效用,形成用证、验证的氛围,对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一段时间,笔者对xx县涉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的二十个相关部门一一进行了调查走访,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座谈,查询了他们的一些工作细节和资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的现状令人担忧,如何提高证书的使用效用,是摆在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面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现状

  一、法人证书查验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二十个相关部门中,只有人民银行、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个部门重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查验工作。人民银行在给事业单位开立银行基本帐户、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给事业单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时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前置条件,把关较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给少数事业单位核发《营业执照》前严格查验了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业务范围和经费来源情况。其余十七个部门在相关业务工作中均不够重视法人证书查验工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普遍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查验工作的认识不高,认为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一样,都是国家的(国有),从‘生’(设立)到‘死’(撤销)都是国家包办,行政机关不需要注册登记,事业单位也一样,因而查验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没有多大意义。二是少数部门没有明确法人证书查验工作的目的和要求,未开展此项工作,他们不熟悉中央编办等1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精神,只按照各自线上的规定要求办事。三是少数部门在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中有查验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件的要求,但没有严格执行,没有列入日程工作的安排,没有把法人证书作为一项重要的材料要求提交并存档,因而形成了“查不查验一个样,有证无证一样办”的局面。

  二、法人证书查验工作操作上很不规范。开展了查验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件工作的相关部门在操作上也很不规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验主义作风,明知道有查验法人证书的要求,但把要求置之脑后,凭经验和印象给人办事,常说的一句话“自已在这个岗位上干了很多年,那些单位是不是法人心里很清楚”。二是查验程序形同虚设,有的部门是要求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有的部门是要求在相关的表格中填写法人证书的号码和有关内容,但实际上提不提供、填不填写都无所谓。问及他们,他们认为对他们要开展的工作没有多大影响。三是滥竽充数,敷衍了事。提交的材料不准确,有几个部门要求提交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件都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他们认为有代码证就应是法人机构,但我们认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前置条件是法人证书,但它不能证明一个机构的法人资格和相关内容。还有些部门查验事业单位的身份主要是看有没有县编委的批文,有批文就认可。提交的材料比较随意,个别部门要求提交事业单位的身份材料就是由本单位出具的证明。

  三、法人证书查验工作缺乏监督和管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的部门有人民银行及各商业银行、国税局、地税局等中央军,有工商、技术监督、国土资源等省、市管部门,还有一系列县管部门,他们各自以线上的政策规定和要求为准。在法人证书查验工作上没有统一的要求和标准,操作的随意性很强,离中央编办等1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要求甚远。目前,没有一个机构就此项工作对这些部门实施有效监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由于人员少、地位低,对其监管泛力。

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搞高社会共识

  “我们办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好象没有什么作用?”,“事业单位是编委批文设立的,查验证书有什么意义呢?”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受到这样的责问和质疑,觉得有必要就事业单位登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阐释,只有全社会都认识到其要义,才能使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变成为一项自觉的行为。首先,要明确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是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有客观必然性,是对事业单位进行依法治理的需要;是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需要;是防止政府“越位”,促进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是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的需要。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国务院颁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既是依法管理事业单位,也是健全我国法人登记制度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环。其次,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发动,搞高社会共识。一是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深度宣传,让《条例》精神贯穿到基层、深入到人心。二是建立并落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定期培训制度”和“相关部门协调会议制度”。开展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学习,是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使法定代表人由了解法规政策条款转变为主动申报登记和年检的自觉行为。涉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的相关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十分必要,相互学习和监督,依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相关业务法动,提高法人证书的使用效用。

  二、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建立监督制约管理机制。

  首先,要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养成查证用证的习惯,不能“有证无证一样办”。要认真落实中央15部委《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精神,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并履行好自已的职责。如银行、质监部门要在办理事业单位开立银行帐户和办理机构代码证时把事业法人证书作为前置条件;国土、房地产部门要在事业单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申请减免有关土地使用规费、办理房屋产权证时要查验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条件;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事业单位公章和办理诉讼事宜时要查验事业单位的法人身份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工商部门在给有关事业单位办理“营业执照”和物价部门在给事业单位办理“收费许可证”时要查验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等等。建议中央各相关部委结合各线的工作实际出台具体的规范的查证用证的管理办法,使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形成跟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一样的使用效用,“无证”就办不成事。其次,加强监督,建立并实施考核评估管理办法。由编委会协调和监督相关部门的查证用证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双文明考核工作中去,由编委会制定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考核工作,将考核成绩纳入年度双文明考核总成绩中,在年度评选优秀单位和优秀行政负责人活动中占有一定的分值。在考核中,对不查验证书的予以通报,对因未查验证书而出现不良的社会影响的应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全社会形成查证用证的良好氛围。

  三、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一是要积极推行政事、事企分开,明晰产权,赋予事业单位法人真正的自主权我国的事业单位大都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来的,大都是行政机关的附属,基本没有赋予其自主权。因而不能具备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法人资格,进而影响到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成效。要通过政事、事企分开,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将经营性职能转为企业,凸显公益性和服务性职能,明晰产权。二是要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在立法和制度建设上相对于企业法人登记还有许多不完善不严密的地方,也是造成事业单位法人实效性不大的原因之一。要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参与法人登记的资格和条件,要将真正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登记起来,将不具备法人资格条件的事业单位拒之门外,避免“胡子、眉毛一把抓”现象,严格落实事业单位法人年审制度,提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严肃性和法规性。通过法人登记工作自身将法人证书的使用效用彰显出来。三是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的相关优惠政策,促进事业单位自我发展事业单位所具有的公益性和服务性是区别于企业和社团的显著标志,因此,对于事业单位法人在信贷、财政、税收等方面应有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以支撑其发挥公益和服务的作用,让事业单位认识到办证是有用的,真正发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