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状(有无子女) 篇1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相识后于*年*月*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感情不和,一直争吵。
由于婚前原告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双方性格上的不合也随着婚姻生活逐渐暴露,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且被告在婚姻期间,曾多次与原告以外的其他女子存在暧昧关系,双方为此发生激烈的争吵。被告的上述行为过于恶劣,原告已无法忍受。原告很是疲惫与被告的争吵,而被告亦未对如何维持这段婚姻做出任何的改变。
综上,原告认为被告疏于照顾家庭,与他人暧昧等行为导致双方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使得夫妻感情愈来愈紧张,最后走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为此,特向贵院提出上述诉请,望依法判决。
此致**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离婚起诉状(有无子女) 篇2
原告:林______,女,汉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房,电话:……
被告:金______,男,汉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___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______年___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于同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下儿子。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离婚起诉状(有无子女) 篇3
原告: ,女,年 月 日出生,汉族
住址:
电话:
被告: ,男,年 月 日出生,汉族
住址:
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
二、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经人介绍于 年相识,相识不久,双方即于20__年9月8日草率,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也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于是夫妻双方自结婚近一个月后便开始分居,并一直持续至今。
婚姻期间原被告双方无共同财产,无子女。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已不能再维持家庭的持续。
故依法诉诸贵院,请求支持原告诉求。
此致 :
具状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