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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借款合同(通用3篇)

最新借款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贷款期限自至。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

  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

  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  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附:号《抵押合同》项下:  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权证书编号:  处所:  抵押物评估价值万元  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额度 万元 备注: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最新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出借款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连带责任保证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借款期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____‰,乙方应每____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____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责任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借款合同 篇3

  ( ) 房买卖契字 号

  签 约 须 知

  一、 本契约适用于存量房屋买卖立契。

  二、 请用钢笔、毛笔等不易退变色且不易擦除的书写工具填写。

  三、 本契约的任何涂改,均由甲乙双方在涂改处签章确认。

  四、 在“□ "中打“√ ”表示选中,打“ ”表示不选中。除违约责任可以复选中外,其他均为单选中。

  五、 本契约条款空白处由买卖双方商定填写。

  六、 请仔细斟酌第六条和第八条的具体涵义,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以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七、 请仔细阅读面积误差特别提示和补充约定,以免引发纠纷。

  八、 甲乙双方通过中介公司成交的,务必如实签填附记栏内容,以切实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以上须知,请仔细阅读,以切实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XX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甲方(卖方):

  立契约人

  乙方(买方):

  附记人 中介机构: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法官物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权证号为 ,丘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乙方在 年 月 日 前付给甲方定金(币种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上述定金 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或在 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四条 该房屋房价款为(币种 人民币 ):(大写) ,(小写)¥ 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1、 年 月 日前现金支付房款 元 (¥ )

  2、乙方领取房屋所有证时现金支付余款 元 (¥ )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 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 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解除契约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定于 年 月 日 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 年 月 日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业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 约定价值 评估价值 市场价格 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契约后 天内将已收房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定,虽然房屋所有权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 日内 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双方约定,该费用由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 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点、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第十一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 本契约 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 自 之 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契约一式 伍 份。其中甲方留置 贰份,乙方留执 贰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略

  附件二 租赁、抵押、相邻等关系及其处理办法

  1、房屋出卖前已出租给 ,甲方负责在房屋交付前解除租赁关系,有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2、房屋出卖前已设定抵押权,担保债务贰拾万元。甲方负责在乙方支付第一期房款前解除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有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6月内被依法拆迁的(拆迁时间以乙方搬迁时间为准),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甲方须在乙方搬迁后10日内赔偿乙方人民币50000元。

  附件三 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一)附属设施

  1、水 市政提供,户外独立水表

  2、电 KW,户外磁卡电表

  3、燃气 管道煤气

  4、有线电视 XX市有线电视网

  5、通讯 电信固定电话一部,宽带到户

  6、其他 单元可视对讲门禁,紧急求救(小区物管)等

  (二)装修情况:

  简单描述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 证号/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