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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修理厂厂房出租合同(实用3篇)

汽车修理厂厂房出租合同 篇1

  出租人:

  承租人: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租赁的__路__家园对过的__汽修厂厂房及西侧办公室四间租给乙方经营汽车修理使用,经确定协议如下:

  一、租赁自日期至_年_月_日止,租期为__年。

  二、自签合同起,预交信誉金__元,合同期满或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并无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将信誉金退还给乙方。

  三、办公室及院落每年租金__元,每年交费一次。交费时间提前半月预交下一年度租赁费。因乙方原因未按时交纳的,过期五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的使用权。

  四、乙方在经营中,水费、电费必须按规定及时交纳。

  五、乙方要爱护室内设施,不准私自改造建筑结构。乙方不得将营业房私自转租、转让;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信誉金不予退回及一切责任自负。

  六、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导致合同双方一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应努力合作以减轻损失,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则本合同自动作废,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七、乙方在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搞好团结,有义务接收上级布置的治安、消防等方面的检查和管理。

  八、严格执行和落实上级规定的安全及用电责任书。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

汽车修理厂厂房出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关于本市加强租赁厂房和场所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厂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厂房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_________。该厂房出租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1.2甲方作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利人/授权委托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证/产权单位委托出租的证明/法律规定其他权利人证明,权证编号:___并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已/未设定抵押。

  1.3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为_________其现有装修、有关设施设备状况、安全生产条件、防火等级,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厂房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使用性质和生产用途

  2.1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_________的产品生产。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交付______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按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租赁______日期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3.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_个______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每______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2该厂房租金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3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______日,则乙方需按______日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

  第五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厂房时,乙方不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个______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厂房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5.3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

  第六条厂房的使用要求

  6.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意见》第二、三、五条的规定,同时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明确租赁双方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6.2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由甲方/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由乙方维修的,乙方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保证该厂房及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该厂房进行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6.5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有关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厂房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_______日内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______日,乙方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厂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乙方转租该厂房,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依据原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甲、乙双方与接受转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其中,甲方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因转租而改变。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厂房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厂房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厂房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厂房,应提前___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该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该厂房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该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该厂房在租赁期内被鉴定为危险厂房,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_________。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______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甲方交付的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危及安全生产或存在消防等级缺陷的。

  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责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第二条第一款约定之外其它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即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该厂房、转让或与他人交换该厂房承租权的。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_________月的。

  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______日起的__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厂房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在租赁期间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厂房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租赁期间,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甲方/乙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甲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擅自改变厂房建筑结构,违反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力线路等装修工程,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原状以及赔偿损失。

  10.6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在租赁期间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11.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1.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

  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2.1租赁期间,甲方需将未抵押的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厂房前_________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的意见。

  1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_________生效。生效后的___内,甲、乙双方共同应负责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同时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该厂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备案。

  12.3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______日起的___内,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其中,因合同变更,《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需作调整的,则应在调整后,按上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终止的,则应相应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备案的注销手续。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5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2.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署: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署: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汽车修理厂厂房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称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当事人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厂房位于杭州工业园区一号厂房,一至二层及办公用房。

  第二条租赁期限共xx年。租赁从x年9月1日至x年8月30日止。

  第三条一号厂房一至二层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每年。办公用房共计平方米,年租金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租金合计为元人民币每年。

  第四条租金全年共计元人民币,平均每月为_________元。

  第五条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先支付后使用,第一次租金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付一季度租金。

  第六条其余需租赁的厂房面积按实际使用结算。

  第七条乙方用电容量应控制在每平方米_______以内,用水量应控制在吨/月。

  以此范围内,乙方按__________元/千瓦/小时按月向甲方缴纳电费,水电费乙方应在每月30日前向甲方缴纳。

  在此范围以外,乙方承担因超出范围用水、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超出部分水电费及罚款乙方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缴纳。

  乙方使用的电费按国家电价规定每月按实支付给甲方。

  第八条相关费用的承担情况

  1、乙方每月承担保安费1000元(人民币)。

  2、乙方使用的自来水费按实结算,每月支付甲方 。

  3、甲方厂区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公共事业费乙方每月应承担400元。

  4、乙方在合同期内员工可在甲方食堂用餐,伙食费按甲方食堂标准收取,每月结算一次。

  5、为了加强厂房的管理,由物业管理部门按各企业的厂房面积收取租金、水电费、门卫分摊费等。

  第九条甲方负责园区内的环境卫生、门卫、保卫及水、电户外设施保养,维修等事务。厂房电梯(货梯)三至四楼使用时应保证乙方租赁的厂房电梯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乙方在厂房内安装设备或堆放货物,不得超过楼面设计负载500kg/m。乙方对房屋的使用和装修必须符合消防、环保、治安、防疫等方面的要求,按规定配置设施。

  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和结构。乙方对房屋的使用和装修在消防、安全、防疫、环保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或国家对此有特别规定的,乙方应事先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对原厂房进行改造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的财产应参加保险,并做好防盗、保安、防火防灾工作,对乙方因被盗、抢以及火灾等事故或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无涉。

  第十二条乙方全权承担所属员工出现的违法违规和其它纠纷责任,当乙方的设备、人员在园区发生损失和事故时,由乙方全权承担处理及损失责任,一律与甲方无涉。

  第十三条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甲方维修房屋及其辅助设施,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十四条乙方如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十五条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要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当产权发生变更时,甲方(或新业主)仍要继续执行原合同,具体手续由甲方负责。

  第十六条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因建设或开发需要,厂房拆迁时,乙方无条件终止本协议,预收部分租金全额退还,其余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七条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收回该房屋,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并采取水、电停等强制性办法。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未经甲方同意,拖欠租金累计壹个月以上且不缴纳滞纳金的,拖欠水电费壹个月以上的。

  第十八条甲方应按合同签订的出租日期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租金双倍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除如数补交外,按日支付逾期租金款项的万分之四的滞纳金,逾期交付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的,按逾期交纳款项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条租赁期间,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应按即时月租的租金向乙方支付十二个月的违约金。相反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即时月租金向甲方支付十二个月的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续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用权。

  第二十二条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双倍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租赁期满或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协议,乙方租赁范围内的室内外装璜除企业之间的隔断外均可自行拆除,但厂房内需清理干净,便于下一个企业入驻。

  第二十四条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结束后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有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结束后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另一方面任何商业秘密。

  第二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见附件)。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两份中文;两份英文),甲、乙双方执中、英文合同各一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