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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悔过书

迟到的悔过书

迟到的悔过书1

尊敬的老师:

  作为一名学生,没有准时上课是我的错,以下是我悔过书。

  回顾错误:在过去的一学年当中,我对于语文课都不那么守时上课。经常出现迟到的情况,有时候迟到几分钟,有时候迟到十几分钟,有时候干脆迟到二十分钟纯属旷课行为了。经过一番分析与计算,一学年下来我共计在语文课迟到53次,共计迟到总时间352分23秒,已经完全造就了全校自开办以来的迟到纪录。估计这一纪录,那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啊。

  现如今我估计是“善恶到头终有报”,语文老师的严肃批评敲响了我得报应的钟声。思前想后,我觉得自己的错责有三:1,编造谎言欺骗师长、同学、自己。有时候我迟到为了能够逃脱处罚,就开始编造各种各样的'谎言借口。有时候说自己是闹肚子;有时候说是父母来送外卖;有时候是过马路的时候扶老奶奶;也有的时候说是路上讲到几百元钱交还失主;甚至有时候我还说遇到了校长跟我交谈关于语文老师的教学情况。我这种种的谎言,不仅欺骗了老师感情,而且欺骗了同学,更有时候连我自己也骗倒了自己。2,我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规章制度严肃规定学生不能上课迟到,而且我是屡屡迟到、屡教不改,属于一个“迟到专业户”。3,我带坏了班级风气、影响了良好班风的建设。由于我经常迟到给同学树立了不良范例,导致相当一部分同学也受我影响出现了迟到现象。我的违反纪律行为也就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班级良好班风。

  好了,“二话”不多说。分析一下我的错误原因:一,交女朋友了。这一学年我多次迟到的主要原因是下课跟女朋友一起校园里游逛,恍惚浪漫潇洒之间就忘记了时间。二,时间观念很差。这主要是因为我没有带手表的习惯,也讨厌带手表,学校又规定禁止使用手机,没有办法有效掌控时间。三,纪律意识观念薄弱。这一点我非常承认自己不如那些学习成绩好、纪律表现好的好学生,他们似乎天生就能够成为好学生,而且我总是会因为各种纪律问题遭到老师处罚,我的纪律观念也确实薄弱很多啊。四,忧患意识不强。要知道违反纪律如果达到一定程度的话,我会面临学校的严重处罚,从警告处分到严重警告处分,再到留校观察,最终就是最严厉的开除学籍、责令退学。我在迟到的时候就没有想到自己有可能走到这一步,要是高中退学那么我的人生就从此蒙上阴影,进而找不到好不工作,对象也会处不好关系跟人跑掉,自己就沦为孤家寡人,再就是忍饥挨饿,彻底得告别小康生活,最终流落荒野成为一个野人,最后的结局可想而知。五,家庭富裕造成了我一定的骄奢盈溢。我自以为自己的老爸做了几年房地产生意,成了当地有钱大户,就终日得意洋洋,加上周围经常萦绕一帮酒肉朋友更是助长了我的骄奢气焰,以至于我藐视校规,无视师长,经常迟到。

  现如今我的错误已经酿成,并且已经到了很严重的地步。谢天谢地,语文老师您的及时批评将我从错恶的悬崖边上一脚踹了回来。虽然这一脚踹得够狠,但是我摔倒在山顶的草丛中也好过掉落到万丈悬崖之下。此次检讨,无疑是给了我“浪子回头来换金”的机会啊。

  上课玩游戏机,估计很多人都做过吧,是否会觉得后悔呢?那就写份悔过书吧。

迟到的悔过书2

  戊子年癸亥月癸亥日,门下某,谨再拜言班主任阁下。

  今日迟到之事,某生之罪,上通于天!又触先生雷霆之怒,更误诸同窗之苦学,是某罪上加罪也。先生斥余以累犯不改,令某于长跑、作书之中择其一,嗟余手无缚鸡之力,胸无点墨之才,只为四体不勤尤甚,故舍长跑而取作书也。

  曾闻丈夫所耻,耻受辱以生于世尔;贞女所羞,羞见劫而亏于节也。今日迟到之辱至于吾身,每每念之,痛入骨髓,恨不伏剑自裁,纳首伏诛以赎余之罪。然而不为者,伏惟恩师传道受业之辛苦,不忍背之于地下耳。余本布衣,恩师不以余卑鄙,猥自枉屈,教授余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未报深恩,而以迟到之事累师。每虑及此,涕泪未尝不沾巾耳。余平素目无纲纪,而有今日之事,上愧三世之清誉,下累子孙之声名,懊悔难以,临书涕零,不知所言。

  逾时不至,是为无信,君子所不为也,故尾生抱柱而死,太丘舍友而去。夏之防风,骨节专车之巨人也,因失会稽大会之期,而为禹王所杀;汉之张良,国士无双之谋臣也,只为数逾圯桥平明之期,几为黄石公所弃。此二士者,武者力排南山,文者才绝地理,只为逾期不至,而受杀身、遭斥之苦。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前车之可鉴也!

  夫逾期而不至,是无信也;后至而误同窗诸生之苦学,是不仁也;同窗未尝误我,而我反误诸生者,是无义也;负恩师之厚望,传道而不习,是无礼也。悲夫,迟到之事,如此之大过也,我今后无颜见同窗诸生、授业恩师矣!

  仰观古之学子,三更灯火,五更鸡鸣,冰粥警枕,悬梁刺股,乃至囊萤偷光,无不为矣。于彼之时,何曾言苦,何曾言疲?嗟余昏昏终日,自子至卯,大梦常做,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身安逸乐,不思苦学。虽然,饥欲食,渴欲饮,疲欲眠,皆人之常情也。然则今日之事,日上三竿,闹铃长鸣而不觉者,是余之罪也,余之罪也。

  见其可也,喜而有征;见其不可,怒之有形,为师之道也。某才惭子渐,智愧少游,言虽多而不要其中,文虽奇而不济于用,然余心之发于至诚,定无疑也。

  夫难平者,事也。逾期之罪,固非某之所愿,凡事如是,难可逆见。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至于恩师之明并日月而裁决,非某之明所能逆睹也。某恐惧再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