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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

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通用3篇)

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 篇1

  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行使如下管理职能:

  一、委托权限:建设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报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

  二、被委托机关行使权限的范围: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辖区内。

  三、被委托机关行使权限的期限:20__年10月1日至20__年10月1日。

  四、委托机关须承担的责任

  1、指导和监督被委托机关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行为;

  2、依法承担因被委托机关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行政许可(审批)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被委托机关有过错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委托机可依法追偿被委托机关的过错责任;

  3、对被委托机关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许可(审批)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

  4、为被委托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许可(审批)证书、表格。

  五、被委托机关必须承担的责任

  1、被委托机关以委托范围、权限内,就委托事项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审批);

  2、被委托机关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再委托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审批);

  3、主动接受委托机关的行政许可(审批)监督检查;

  4、建立、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5、按照绥芬河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不断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

  6、被委托机关以自己的名义或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许可(审批)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委托机关自行承担。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

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 篇2

  受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其作为我单位代理人

  委托权限如下:

  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行政许可

  办理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办理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

  授权人:(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 篇3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职务:

  联系电话:

  现委托被委托人 为我单位(本人)的代理人,全权负责我单位 年 月 日消防检查事项的后续工作。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负责我单位本次消防监督检查事宜的后续工作,接受消防支队执法人员的询问、调查及单位消防整改工作。该同志的上述行为视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我单位对 同志的代理工作全面负责。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二O一四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