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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优质5篇)

围城读后感 篇1

  《围城》讲的是什么,讲的是情,其实再说深一点,就是以情说人生,大家都知道的那一句,“婚姻如围城,城中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人生诸事,大抵如此,拿感情说事,通用性比较好,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生活,有人想唱歌,有人想跳舞,有人爱红妆,有人爱武装,可是但凡是人,那心中总有感情,无论是情场老手,还是得道高僧,也都有过当年,估计钱老深谙其道,所以讲述了一个叫方鸿渐的人的情感经历。

  《围城》的主角就是方鸿渐,他一共遇到四个女人: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和孙柔嘉,这其中和鲍小姐是属于一夜风流,和余下三个才有感情纠葛。这三位女性,三种类型。先说苏文纨,苏文纨就是现在的白富美(也许没那么美),老爸是当官的,自己是博士,还是国外的博士,优秀到不要再优秀,一般人都觉得这种女人一定是要嫁牛人的了,就连方鸿渐家里的一向自负老太爷都说自己的儿子配不上她,可其实众人有所不知,有些这种什么都不缺的女人选择对象的时候反而不会过分挑剔财富与地位,因为她自己家就有嘛,她看中什么呢,因人而异吧,就苏文纨而言,估计是看上了方鸿渐那种有点迂腐的正直,加上有点才学,同时为人比较随和吧。不过她

  没看出方鸿渐最重要的一个特点,这个待会再说。就方鸿渐跟其“竞争对手”赵辛楣相比,应该是赵辛楣胜出,但赵辛楣相对比较高傲,趾高气昂,这可不是苏大小姐所喜欢的,所以苦追却是追不到。(这里额外吐槽一下,其实个人觉得苏文纨就是觉得看方鸿渐比赵辛楣顺眼,也可以理解为在苏文纨眼里方鸿渐长得帅一点,人有时候就这么怪,众人之中就看某人顺眼,看某人不顺眼,没有理由。)

  再说唐晓芙,书中最完美的女性,被称为“时代的罕物”,但又是作者笔墨最少的一位,就现实而言,理想化的东西不会存在,所以作者无法多加笔墨,因为越加越假。就本人个人观点,唐晓芙事实上是方鸿渐唯一爱上的女人,这个也待会再评。唐晓芙是什么类型呢,换做今天的说法,就是有点倾城,有点倾国,却不为世俗污染,仍然明媚的女子。尽管唐晓芙的父母说自己女儿是交际明星,但估计唐晓芙本人很纯,因为她说过一句很牛的话:“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唐晓芙既然能说出这句话,说明她自己应该没有过去,所以才说这么有底气的一句话。她所谓的交际明星,就是不断地去结识朋友,估计男性居多,但她只是一般来往,从中找那个自己要找的人,终于,她发现了方鸿渐,可惜最后却无疾而终。个中原因,待会再说。

  最后登场的是孙柔嘉,那个最后成为方鸿渐妻子的人。相对于前面两位,孙柔嘉就显得有点失色,没有那么显赫的背景,不倾城,不倾国,也不那么明媚,她本是三个当中综合得分最低的,却和方鸿渐走到了一起(当然,得到方鸿渐也并不一定是什么好事)。孙柔嘉从平庸到一开始根本没有进入到方鸿渐的眼帘,到最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男人,本来算是功成圆满,可是小说最后却是双方的争执与离开结束。

  现在回过头来细说一下三位,先说方鸿渐遇到苏文纨,方鸿渐自己很早就说“自己和苏文纨是两条平行线,永远也走不到一起”,其实就是说只可以做朋友,没办法做恋人。说白了,就是没感觉。这让我想到一句爱情经典语:如果恋人分手后还能做朋友,要么是当初大家都只是玩玩而已,要么有人在默默忍受,还有你常听到的一句话she is just not that into you,这种,其实就是没感觉。至于方鸿渐为什么会没感觉呢,这个爱情问题是否需要理由呢?对于当事人来说,没感觉不需要理由,对于旁观者来说,还是要分析一下子的。个人认为,方鸿渐对苏文纨没感觉主要有三个原因:一,苏文纨不是方鸿渐喜欢的类型,苏文纨是那种没办法给男人小鸟依人的感觉,虽然苏也在方鸿渐面前装过可爱,可是在方看来不过是东施效颦罢了;二,苏文纨太优秀,让方的潜意识里感到自卑和不安;三,苏文纨性格太强势,这对于传统观念很强的方鸿渐以及他的家人来说是非常受不了的,在《围城》后面说孙柔嘉来到方家的时候,其父母特别是妯娌就特别看不惯孙的大小姐作风,要知道,孙柔嘉可是三位女主角中对方鸿渐够百依百顺的了,这样的尚且看不惯,那苏文纨更是为方家上下所不容了。所以,综上所述,苏文纨这样的贵族名校大小姐就被PK掉了。

  再说第二位,唐晓芙同学,唐晓芙对于方鸿渐来说,可谓是一见钟情,用现在的话说,方鸿渐脑子里有一个对梦中情人描述的列表,当他看到唐晓芙的时候,就发现那张列表写的人就是唐晓芙,所以,方鸿渐可以说一来就爱上了唐晓芙。可是爱情和婚姻是两码事,爱是爱,并不代表可以走到一起,方鸿渐最终和唐晓芙分手告终,何故呢?一般人都看出至少有两点:一,方鸿渐太过于软弱,方鸿渐一个软弱的男人,遇到唐晓芙合得来还是因为他年长唐晓芙很多,不然一样的被强势,另外,唐晓芙还有个超级强势的姐姐苏文纨,方鸿渐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其次,方鸿渐其实内心被唐晓芙的那句名言戳中了痛点,自认为自己这样老牛吃嫩草的行为有点不妥,更何况自己还有过一段风流史,更觉得脸上无光,之前苏文纨没有把这事告诉唐晓芙自己还可以瞒天过海,现在总不至于掩耳盗铃吧,所以还是算了。除了这两点理由我觉得还有更实际的东西,对方鸿渐来讲,唐晓芙这样一个活泼的少女,当真正到了婚姻的柴米油盐,真的还能像恋爱时打打网球那样吗,而对于唐晓芙来说,方鸿渐这么一个谈吐机智的大叔,却不善在职场发展,那拿什么来保证衣食无忧呢。

  最后到了孙柔嘉时间,其实我个人不喜欢孙柔嘉,所以每次说到孙都有点不想多写,不过还是得把方鸿渐对孙的感觉写清楚,不然对不起读者的支持了。为什么方鸿渐会选择孙柔嘉?主要就在对方鸿渐的态度上,孙对方鸿渐是最好的,最上心的,大有愿意为对方付出以及想尽办法讨方的欢心,这到让我想到我们常说的态度决定一切,有时候我们在做事情的时候,往往强者觉得不屑结果反而没做好,而弱者一来就觉得自己弱,努力了反而做

  成了。上面两位大小姐,虽说都爱过方鸿渐,不过她们心里面始终有一个观念,追求姑奶奶的人多了去了。想想苏文纨,光是在小说出现的就有赵辛楣这样的牛人,唐晓芙也是一群男人追,到了孙柔嘉,只剩下一个陆子潇这种猥琐男喜欢她,所以她可以放下身段去追求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方鸿渐,这就是孙柔嘉获得胜利的原因,她的手段以及态度,非常适合方鸿渐这样软弱而骨子里又十分传统的小生,所以她胜利了,不过好景不长啊,方鸿渐回到上海的落魄使得孙柔嘉也受不了了,想来也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孙柔嘉也是女人,于是对方鸿渐的不满日益明显,两人的矛盾在孙柔嘉的姑妈的撺掇下爆发,最后孙柔嘉离家去了姑妈家,方鸿渐也计划离开上海去重庆,小说结束。

  小说结束,不过读者多会有两问,一是方鸿渐与孙柔嘉的未来如何,二是方鸿渐的人生如果可以重来,应该选择谁。

  对于方鸿渐的婚姻的未来,其实钱钟书先生故意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情况,任由读者去猜想,我个人认为方鸿渐不会因此就跟孙柔嘉分手,还是就这样过,虽然作品上面写到孙柔嘉被姑妈接回家了,方鸿渐又想去重庆工作,但是不要忘了细节,一是方鸿渐离家而去的时候仍然想回去道歉好了,而且孙柔嘉回姑妈家的时候还在安排方鸿渐第二天的早饭,所以两人分手到不至于,只是不幸福罢了。再说了,旧时的人,对婚姻还是有几分尊重,不到最后一刻,不会说离就离。

  第二个问题是方鸿渐应该选谁,在我看来,应该选苏文纨,方鸿渐自己傻,以为找孙柔嘉自己就能够保住形象和颜面了,实在是可笑,自己没本事,迟早会被妻子骂没用,要敢面对现实,还不如一来就选择苏小姐,一样

  地在妻子面前没多大面子,但是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要高很多,何乐而不为。也许有人觉得这番说法过于现实,但是本来方鸿渐也不爱孙柔嘉啊,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如选苏文纨。这时候又有人说,那唐晓芙呢,两人这么要好,写信都是一堆一堆的,克服一下不还有真爱么,我只能用一句歌词来说,“印象中爱情好像顶不住那时间”,婚姻跟爱情还是有很多不同,不懂的人自己去成长。

  末了,想再说一下围城理论,我觉得无论做事什么,无论你在城中或是城外,尽量做好眼前就是了,人生本来如白驹过隙,任何一段时间,都是无法回去的属于你自己的唯一经历,且行且珍惜。

围城读后感 篇2

  初读《围城》,惊羡于钱钟书精湛、诙谐的文笔,书中捧人发笑之处甚多。再读此书,则为其故事情节所叹,在这阴差阳错之中假设了无数个如果。如若方鸿渐再伫足一分钟,他与晓芙或许能前嫌尽释;如若在电话中未曾将晓芙误作苏文纨,方鸿渐或许能得到解释的机会;再如果……

  方鸿渐在欧洲留学数年,一无所成。书中直言道:“四年倒换了三个大学,伦敦、巴黎、柏林,随便听几门功课,兴趣颇广,心得全无,生活尤其懒散。”其实这也未必尽然,从归途中他与鲍小姐的“柔情蜜意”来看,足见得他还是学到些“招蜂引蝶”的本领。回国前父亲的家信让他认识到学位的重要性。然而为时已晚,情急之下,他买了个假学位。但方鸿渐毕竟不是“校友”韩学愈,他良知未泯,深感惶恐与不安。不过他辩证的哲学思维帮助他战胜了“罪恶感”——“撒谎欺骗有时并非不道德”,这种精神胜利法想必阿Q看了也会汗颜三分。而回国后的方鸿渐“命途多舛”,失恋与失业,以及婚姻的破碎,让他身心疲惫。

  与鲍小姐之遇,只能说是闲来的调情,算不得爱情,进驻“围城”的序幕应该是从苏文纨开始。但苏文纨并不是他进驻的对象,而是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一个清秀如水,纯比芙蓉的女孩。鸿渐为博其好感,尽显文采风流,顺利的将自己的爱情之船搁浅在晓芙的城门之外。然值此之时,事态骤变,在他与苏小姐的感情终结之时,他对晓芙的爱恋与追求也如同“一题清纯而无解得代数,一双达不到岸的桨橹”,失去了前景。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苏文纨无意之中扮演了小人,斩断了方鸿渐与唐晓芙的情缘。这次的情感创伤让方鸿渐的生命骤然黯淡,之后的爱情生活,他难以自主,任由孙柔嘉将自己引入她的“围城”。

  孙柔嘉为了摆布这场婚姻,可谓是周密策划,苦心经营。她先是故作娇柔,事事请教方先生,以显其初入社会的无知与单纯,激起了方鸿渐的怜香惜玉之情与男人天性中的保护欲,成功地打了一场漂亮的心理战;另一方面,这也使赵辛楣不自觉地开起了二人的玩笑,结果如她所愿,真作假来假亦真,虚虚实实的连当事人自己都难辨真伪。接着在赵辛楣离开后,她抓住了方鸿渐扎根于心的责任感和怜爱之心,谎称家父来信,已知二者之间的谣传,使方鸿渐生发出沉重的负疚感。与之同时,也巧妙地利用了李梅亭与陆子萧逼迫他与方鸿渐的契机,扮出一副楚楚可怜之态,“寻求”方鸿渐的保护,有意与他暧昧不清,从而激发血气方刚的方鸿渐糊里糊涂地说出二者即将订婚的“打算”。孙柔嘉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二者的青春与爱情,围城之内的他们大吵夹带着小吵,使婚姻一步步地走向荒原。他们的婚姻最初即带着算计,缺乏牢固的基础,有何来长久安定?这座围城的土崩瓦解,可谓是宿命之中的宿命。

  海子说,在夜色里,我有三次受难:生存,流浪与爱情。纵观方鸿渐的婚姻与爱情,他无疑是个失败者,而他的生存,也如同婚姻一样坎坷艰难。现今究其背后的原因,我觉得,则是多方面的。

  首先,从个人角度来讲,缘其自身的懦弱、优柔寡断的性格与残存的良知。对于与苏文纨之间的感情,他当断不断,使苏小姐受伤更深。怎知物理学上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关系的原理竟然适用于爱情,苏小姐报复性地将伤痛通过唐晓芙转嫁给了方鸿渐。而对于唐晓芙的误解,他丝毫没有反击,任由事态恶化,可见“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并非真理。在那个大雨滂沱的街头,方鸿渐木然呆立在那里,当雨水与泪水交织化作痛楚在内心翻涌之时,这边的唐晓芙也深怀歉疚与期望,懊悔方才的言辞。山依旧,水依旧,我脚下已不是昨日的水流,事以至此,方鸿渐认为回天乏术,他放纵了自己的怯懦,荒芜了他与晓芙之间的爱情。怀抱着残存的良知,她对孙柔嘉所说的“二者之间谣传广布”,有的只是愧疚与自责。为了弥补,他“舍身”保护她,乖乖的进入了孙柔嘉的爱情陷阱。

  其次,再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来看,也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在那样一个战火纷飞、乾坤颠倒的乱世,优秀的知识分子尚且难以施展自我,更何况方鸿渐这样一个志大才疏,只会些空谈的“纯粹”的知识分子呢?另一方面,他不是官僚,可以摆弄权势;他没有深厚的政治背景,可以背靠大树好乘凉;他也无法放弃那份简易的道德观念,像李梅亭那样做一个满肚子男盗女娼,表面上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或者成为韩学愈这等崇洋媚外之流,肚内空空如也,却能够恬不知耻地拿着冒牌大学的帽子欺世盗名。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既然你不够优秀,也不够卑鄙的彻底,又何以奢望能够游任于这种世道而左右逢源呢?方鸿渐只是当时他这个群体的一个代表,他们带着文化人的痴梦与清高,渴望在这种困境下生存下去并且希图在上流社会中生存地有滋味有地位。他们坚守着浪漫,敢于梦想,在梦想的过程中,他们以“文化人”的身份为傲,将自身的光环放大到极限。可悲的是,他们并不了解自身与现实的脱节。所以一旦深入社会,梦想与现实冲突,并且是发生必然性的冲突之时,他们猝然间困惑了,就像在漫长的黑夜中赶路的小孩突然遇到刺眼的车灯扑向自己,顿失所依,所能够做的似乎只有傻立在那里等待着挣扎与死亡。是的,这个群体在与社会逐步的接轨过程中,潜意识里逐渐地形成了自己的阶层意识。他们意识到对于上流社会的人来说,文化不过是以一种附属品的形式存在着,他们意识到作为一个纯粹的文化人生存的艰难,意识到自身的弱势。于是面对一个个突袭和冲撞,他们怯于行动,他们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他们脆弱的如同阳光下的泡沫,色彩纷呈,却不堪一击……

  所以说,方鸿渐的爱情的失败与事业的颓废,为其性格使然,更是那个时代对他的遗弃与放逐。他们的结局或许只是其个人命运的偶然,但那却是那个时代造就出的必然。时代在《围城》之外塑造了千万个“方鸿渐”,他们,迷茫在事业、生存与爱情的“围城”内外辗转徘徊……

  爱情的双方要爱地宽容,感情地付出没有天枰可以衡量,难以绝对的公正公平。情感的演绎就像一堂教学课——众人皆知的教学内容提不起学生的兴趣,授课内容要有深度,师生交流要有新意,老师与学生之间要注意互留神秘;课堂氛围的好坏取决于教师与学生的配合,任何一方失去了激情与主动,这堂教学课将会注定了枯燥无味。

围城读后感 篇3

  文/李倩茹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作者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围城读后感 篇4

  虽早知《围城》之名,却一直也未曾读过,但一直是杨绛先生的书迷,读过《我们仨》后深深体味到一个纯粹的知识分子家庭的和美与坚守,看到伉俪情深,血浓亲情,一家人的相知相守。如此对这家人的思想产生了更深的好奇,也许这才是我走进《围城》的原因。一入《围城》却再不想出来。 围城之大,围住你我众人;围城之小,困住只影孤身。

  书以顶着博士之名、留学归来的方鸿渐,一路的所历之事为主线,将30年代的知识分子生活百态图徐徐展开在我们面前。方鸿渐志大才疏、性格软弱又好面子,有着诸多缺点,假装清高、不通世故、甚至有点虚伪。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有时候竟透着些可爱。这样的人丰满真实,招人喜欢。先生说:婚姻是围城,有想进者,有想出者,相互艳羡。友谊亦是围城,将方鸿渐与赵辛楣围在了一起,二人相互支撑、扶持;爱情是围城,将方鸿渐与苏文纨、孙柔嘉、唐晓芙围在了一起,上演了一出爱恨纠葛;社会是围城,将整个时代围在了里面,身在其中受着社会的摆弄。

  读过《围城》大有欲将之前的小说舍弃的感觉,钱先生的语言活泼幽默、犀利而又细腻,约是先生是拥有一颗七窍玲珑心,才将这人世间的看得如此通透。墨水瓶一样的天气,肿了脸一样的月亮,如在水中叆叇的红酒般的动心,如饭中沙鱼中刺的恶毒,一边印着过期作废一边不注日期的承诺…这层出不穷的比喻生动有贴切,字字珠玑,让人拍着腿叫好。

  先生的话幽默却十分值得人深思,放在现在仍十分合适。如今人越来越多,城越来越大,而围城也越来越多,墙越来越高。人们总是处在这城内的困惑里,回忆着那城外的美好,围城的样子大概就像是数学里的集合,每每都圈着不同的事物,每个人都在无数个集合当中,被圈了一重又一重,而在生活的大集合里,找出各个集合的规律,从容的应对,不正是活着乐趣和意义吗?

围城读后感 篇5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长篇小说,于1944年动笔,1946年完成,这是作者在困顿之中“锱铢积累”而成的,杨绛女士说 “(小说)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节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子,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的。”看来,任何伟大的文学作品都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

  一方面,作者在小说中刻画了一大批三四十年代的知识分子形象。他们游离于当时的抗日烽火之外,虽然都是留学归来,受到了西方文化的熏陶,但他们没有远大的理想,又缺乏同传统势力和思想斗争的勇气,结果甚至无法把握自己的生活。像主人公方鸿渐、“冷若冰霜、艳若桃李”的苏文纨、庸俗贪财的学术骗子李梅亭、柔顺之下深藏心机的孙柔嘉„„作者以机智的幽默和温情的讽刺,剖析了这群人的个性与道德上的弱点,揭示了他们的精神困境,所以有人评论《围城》是“现代的《儒林外史》”。而另一方面,作者通过也对方鸿渐经历的叙述,传达出自己对于生活的思考。

  虽然小说中描写的背景是在1937至1939年,离我们现代生活较远,但通过作者的文笔,我们也看到了那个时代所谓的“知识分子”的生活百态。作者用辛辣的笔法使读者忍俊不禁,笑完便会思考,思考我们现代社会中是否也有小书情节的影子,思考我们是否也有思想肮脏的一面„„

  整部小说中最令我难忘的还是主人公方鸿渐。他是一个优柔寡断、禁不起诱惑、无能的人,但同时,他又是小说中除唐晓芙外唯一的好人了。因为比起其他人,方鸿渐身上还有“知识分子最基本的操守”,但也正是这“最基本的操守”使得方鸿渐在三闾大学遭到排挤。

  小说的最后是:“当,当,当,当,当,当”的6声钟声,这饱含深意的结尾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无法参透,但我想这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