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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房屋租赁协议(实用7篇)

厦门市房屋租赁协议 篇1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住置权的公园小区 号楼西起 间。房屋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用途:除饭店以外的经营用房。

  三、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大写) (小写)

  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五、租赁期间,因乙方经营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交纳(如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取暖费、水电费、卫生费、微机供水费、工商地税费用等由乙方负责交纳),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如给排水、采暖设备)。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拆除损害固定设施。

  六、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退还所剩租金的同时,赔付乙方一个月的违约金(以月均租金为基数)。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租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特殊情况必须通知甲方同意,方可转租)。

  八、租赁期满续租时租金随行价,同等条件乙方优先。(此合同继续有效。)

  九、本合同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 名(盖章): 签 名(盖章):

厦门市房屋租赁协议 篇2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自行规定,经协商双方自愿签定租用门市房合同条款并共同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月至年月日止。 二、租用门市房要求:

  1、甲方提供门市房(保利花园二期新泰街1号门)水、电、门窗齐全,供暖设备及上下水管道完好无损,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费,租凭与乙方有偿使用,租金为每年( )元人民币。

  2、乙方在租用门市房期间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建筑,负责缴纳水、电、供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损坏房屋内建筑设施,水、电、门窗、供暖、上下水管道,要按价赔偿。

  3、乙方在租用门市房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有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经国家法律部门查禁的),甲方将终止合同,在终止合同期间甲方不予退还所剩房屋资金。 三、租金方面:

  1、门市房的租金按年计算,上打租(从签定合同之日起缴纳租金)。

  2、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前,乙方要认真察看好门市房的一切相关建筑设施及周围建筑环境,方可签定此合同。

  3、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权提前解除合同,如有提前解除合同者将不退还房屋(门市)租金。

  以上合同必须经甲乙双方认真阅读后、签定、按指印方可法律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厦门市房屋租赁协议 篇3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 位置: 面积: 平方米。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乙方所付租金不予退还。

  二、租金费用

  1、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租金每年 元,乙方租赁三年,不开发票,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交,乙方必须提前两个月交给甲方租金。

  2、租赁期间乙方负责交纳物业费、水电费、卫生费,以及和营业有关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人民币作为押金,防止乙方对水电、物业费拖欠及主要设施损坏。解除合同时,甲方应返还给乙方。

  三、相关事项:

  1、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此房屋转租,营业期间不得在此房进行违法活动,如果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和干扰以至于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潢,装饰,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房屋结构和附属设施。如须改变,必须经物业管理人员和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租赁期间乙方要注意防火,防盗,保卫安全,以及门前三包,如乙方原因引发火灾,盗窃,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

  4、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以后,室内装潢可移动的装饰材料乙方可以拿走,甲方已装修的如(门窗,地砖,墙砖,卫浴)等有所损坏,乙方应按现有市场价格赔偿给甲方,或以乙方负责修复。

  四、违约条款:

  如乙方有在合同约定期间内拖欠房租;或私自将房屋转租,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付房租不予退还,并且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为违约金。

  五、不可抗力

  1、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本合同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应及时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应对对方因此遭受的扩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可依法解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故意损毁本合同房屋,危及本合同房屋安全;

  (二)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达10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决定等调整经营,但乙方必需出示官方相应文件;如果发生此情况,乙方也应承担甲方招租期的二个月的租金。

  (二)乙方因经营需要,但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

  七、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本合同签字前甲乙双方各自核对对方证件,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厦门市房屋租赁协议 篇4

  出租方: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承租方: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住置权的公园小区______号楼西起 间。房屋面积: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用途:_____除饭店以外的经营用房。

  三、租期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租金:_____(大写) (小写)

  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五、租赁期间,因乙方经营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交纳(如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取暖费、水电费、卫生费、微机供水费、工商地税费用等由乙方负责交纳),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如给排水、采暖设备)。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拆除损害固定设施。

  六、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______月书面通知乙方。退还所剩租金的同时,赔付乙方一个______月的违约金(以______月均租金为基数)。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______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租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特殊情况必须通知甲方同意,方可转租)。

  八、租赁期满续租时租金随行价,同等条件乙方优先。(此合同继续有效。)

  九、本合同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 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 签 名(盖章):_____ 签 名(盖章):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厦门市房屋租赁协议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之房屋座落于厦门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室内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上述房屋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赁期限:暂定______年,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_____应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每次租金必须提前_____天内交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押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壹个月。如遇不可抗拒原因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厦门的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内,乙方如中途让给他人转住,需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电话费□卫生费□管理服务费。

  十、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十一、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二、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为______,水表底数为______,煤气表底数为______.

  十三、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工商壹份,叁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厦门市房屋租赁协议 篇6

  甲方:

  乙方:

  为活跃经济,服务社会。

  经过甲、乙双方商议,现就有关门市房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场地为临街第二铺面,其营业室面积约47平方米。

  其假层式楼屋使用权属甲方。

  二、租赁期从年月年月日止,共计年。

  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

  三、年租金第一年度为元,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二年度为元,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三年度为元,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乙方如果不按时付清租金,甲方可收回房产,乙方违约所以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装潢问题。

  现有装潢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如果要再进行装潢,应该事先经过甲方同意,合同期满后其装潢设施不得人为损坏,无偿留给甲方。

  五、设备、设施问题。

  属于营业性设施、设备为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带走。

  属于房产设施和水、电设备为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和移动。

  六、乙方在经营中要遵纪守法,经常进行房屋和水、电、气的安全和防火检查,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水泥地板承重不得超过400公斤平方米,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时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气、清洁费用,并负责门市前的日常保洁和治安工作。

  七、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擅自将门市房转租给他人,如果有特别情况,需要经过甲方同意并在合同上签字方可以转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产,并不退未到期租金。

  八、租赁期间除房产税以外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九、甲方收取乙方水电押金元。

  租赁期满待乙方交清当期水电费后,甲方一次返回押金(不计息)。

  十、经营期满时,乙方应该保证灯亮、排污畅通,门窗和玻璃完好,如果有损坏,乙方应按价值赔偿(自然陈旧不在此列)。

  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过双方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附:出租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承租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担保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厦门市房屋租赁协议 篇7

  出租人:,身份证号码:(下称甲方)

  承租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备共同遵照:

  第一条 租赁标的:

  1.1租赁标的物为网点门市房屋。

  1.2乙方向甲方承租的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座落位置:**省**市**8街4号楼4号网点,产籍号:,产权登记建筑面积:490平方米。

  1.3甲方保证对本合同房屋拥有合法的和完整的所有权或者出租权,并保证本合同房屋可以合法出租,不存在任何妨碍出租的情形。

  第二条 租赁用途:

  2.1乙方承租本合同房屋用于期货公司办公和经营,并可根据办公和经营需要决定本合同房屋的具体用途。

  2.2乙方应安全、合理使用本合同房屋,不得损毁,否则,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3乙方不得利用本合同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本合同总租期为三年,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0日止。

  3.2甲方逾期交付本合同房屋,逾期交付时间予以扣除,租赁期限予以相应顺延。

  3.3租赁期间,乙方因非己方原因不能使用本合同房屋的,若本合同继续履行,则不能使用时间予以扣除,租赁期限予以相应顺延。

  3.4租赁期限届满后,甲方继续出租的,乙方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 标的交付:

  4.1甲方应于 20xx年8月30日前,将本合同房屋交付乙方,并保证本合同房屋符合本合同第2.1条约定的用途。本合同房屋产权证和本合同房屋所在大楼整体消防证明是本合同生效的前提要件。

  4.2甲方承诺保证在20xx年8月30日前向乙方提供房屋产权证,以便乙方向监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如因不能提供房屋产权证导致乙方无法报批,甲方愿意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免除壹年租金、装修费用等),乙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4.3甲方向乙方承诺在20xx年8月30日前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房屋所在大楼整体装修消防证明,如有逾期,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4在20xx年9月提供本合同房屋所在大楼整体消防证明,如有逾期,租期顺延。

  第五条 租金费用:

  5.1本合同房屋的租金为*万元(大写:*元整)/年(含税金额),即租赁使用产生的房产等税费,由甲方承担。

  5.2物业费如发生,由乙方承担。

  5.3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的租金。之后,应在以后每个租期年度内对应的9月1日之前交纳该年度租金。

  5.4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开具租赁业税务发票,相关税金由甲方承担。

  5.5租赁期间,乙方使用本合同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采暖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数量以及经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准的供水、供电、供暖单位制定的水、电、暖气的价格计算,由乙方承担。

  5.6其他涉及使用本合同房屋的其他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5.7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交纳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租赁押金,解除合同时,甲方应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 标的修饰:

  6.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本合同房屋包括主体结构、墙体及地面开裂、屋顶开裂和漏水、室内外基础设施、上下水管道以及乙方不需使用的无障碍消防通道和电梯井等的维护和保养,并承担维护和保养费用;乙方负责对自己使用范围内因安装户外广告

  6.2因乙方故意损坏或者使用不当损坏本合同房屋的,其维修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6.3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期间可对本合同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者增设他物,但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亦不得影响房屋的安全,且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本合同装修如进行结构性改变,必需事前经甲方书面认可,否则,需赔偿甲方损失。

  6.4租期届满,乙方应无条件地以日常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七条 相关事项:

  7.1甲方应确保在乙方租赁期间,为乙方租用本合同房屋提供不低于70 千瓦的电力供应,如因乙方日后经营发展需要增扩电容70千瓦以上的,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增扩容有关事项。

  7.2甲方协助乙方,在租赁期间使用本合同房屋的外墙面安置招牌,(以双方约定附图为准),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同意予以积极配合,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3甲方保证乙方可在本合同房屋所在大楼屋顶安置卫星接收天线,并办理相关报装审批手续,在屋顶预留安装位置供乙方备用。如因经营需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安装卫星接收天线,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4甲方协助乙方,对乙方员工、客户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可在甲方所有的或者有权使用的本合同房屋门前场地免费停放,且场地的三分之二为预留给乙方的固定停车位。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逾期交付本合同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房屋年租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损失。

  8.2因甲方原因,未及时开具发票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8.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2.2条约定,造成本合同房屋损毁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8.4乙方按照本合同第2.1条约定用途和根据本合同房屋的性质合理使用,造成本合同房屋损耗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8.5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未付租金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政变、动乱、罢工和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严重自然灾害及因非甲、乙任何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9.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本合同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

  9.3甲、乙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应及时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应对对方因此遭受的扩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0.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10.2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可依法解除。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故意损毁本合同房屋,危及本合同房屋安全;

  (二)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达10日。

  1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决定等调整经营,但乙方必需出示官方相应文件;如果发生此情况,乙方也应承担甲方招租期的二个月的租金。

  (二)乙方因经营需要,但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11.1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附则: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和本合同房屋消防证明后生效。

  12.2下列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对本合同房屋拥有合法的和完整的房屋产权证。

  12.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除签字外,手写无效。本合同被签章骑缝部分为合同组成文本。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