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 > 借款合同 > 内容页

借款合同范文(优质7篇)

借款合同范文 篇1

  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个月(年)。

  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在行开立的人民币第号账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送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

  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违约金。如延迟天数超过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进行追索的权利。

  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号账户内。

  第九条还款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法人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违约金),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甲方将委托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他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文 篇2

  本合同缔约人:

  借款人:地址:

  电话:身份证号:

  贷款人:地址:

  电话:

  抵押人:地址:

  电话:身份证号:

  本合同各缔约人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青岛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等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借贷为民间借贷。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借款金额: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元整(大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借款日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还款日相应顺延。

  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并取得他项权证当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五条贷款利率、计息和付息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内的年利率为百分之,即%;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总额为元整(大写:)。

  利息支付(任选一种方式):

  1、第一期还息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二期还息于本合同实际还款日连本偿清。

  2、每月的日之前支付本月利息元。

  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全额还款,应提前5天通知贷款人,并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展期:借款人若申请展期还款的,应在还款期限届满前5日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

  第八条借款人承诺:

  1、保证本合同项下贷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缴付根据本合同规定应付的其他款项;

  3、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

  4、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之日3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及双方共同委托的融资顾问;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他资料,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资信、借款用途及个人还款能力等情况。

  第九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

  3、对借款人按时发放贷款。

  4、借款人向贷款人还清本合同规定之本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并同时已遵守和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贷款人应约定立即解除抵押物的抵押。

  第十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的;

  3、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4、借款人连续两期未偿还贷款利息,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一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全面、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独立所有并拥有处分权的位于市区路号单元户,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的合法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

  抵押物为共同共有的,已征得其他共同共有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抵押价值: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根据房屋现状结合市场价值,抵押当事人双方共同认定上述房屋价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第十三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的当日,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撤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抵押登记完成后,他项权证与房地产权证由贷款人领取并保管。

  第十四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第十五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安全、完好无损,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六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并影响担保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30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七条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者以任何方式处置、设定其它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租或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八条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十九条抵押权实现:如借款人不能全面、及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将抵押房产折价实现抵押权;如双方未就上述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房产直接实现抵押权。

  因发生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所述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贷款人也有权根据前款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抵押条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无效或者变更,不影响“借贷条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贷款全部本息当日协助抵押人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特别约定

  第二十二条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缔约人签字、经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完抵押登记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并办理抵押登记注销后终止。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办理。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四条违约责任:

  1、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贷款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的,应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抵押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拒绝办理他项权证注销手续;

  (2)因抵押他项权证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难以办理抵押注销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书面通知将上述他项权证转让、转借的;

  (4)因贷款人变更地址、联系电话无法取得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的;

  (5)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的原因。

  3、在办理完抵押登记后,超过15日借款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贷款人款项的,应向贷款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一个月利息额。

  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的,按上列约定处理:

  本合同借款期限在1个月或1个月内的,应支付1个月利息,不再承担违约金;借款期限3个月内的,除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外,应承担10天利息的违约金,但实际履行期限不足1个月,应按1个月计息。借款期限3个月以上,除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外,应承担15天利息的违约金,但在最后一个月内提前还款的,利息计算到本合同期满为止,不再承担违约金。

  5、在本合同期满(指实际还款日)后,如借款人不能按时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金,贷款本金逾期利息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计算。

  6、本合同期满后,如借款人不能按时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金,应向贷款人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抵押人责任承担:抵押人与借款人对本合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费用负担:因订立和执行本合同以及为实现债权所可能产生的抵押物的估价费、鉴定费、过户费、执行费、交通费、差旅费、贷款人的律师费、拍卖费等费用由借款人、抵押人共同承担。

  第二十七条附件效力:合同项下所有与本合同利害关系人签署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共页,借款人、贷款人、房地产抵押登记机构、咨询服务商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借款人与抵押人不属同一人时,抵押人与借款人同意共执一份,由借款人领取并保管)。

  第三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三十一条缔约人的意思表示:缔约人对本合同的以上条款均予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借款人:身份证号:

  抵押人:身份证号:

  贷款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订立

借款合同范文 篇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委托贷款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短期贷款。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基本帐户,委托款项存入该帐户。

  三、乙方就为委托款项可以发放下列形式贷款:

  1 、存单贷款;

  2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

  3 、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

  4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贷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项可直接发放存单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发放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必须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书面通知乙方对其发放贷款。

  五、委托贷款利率

  1 、委托贷款利率范围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

  2 、逾期、挤占挪用贷款,按照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付利息。

  3 、国家贷款利率调整,委托款项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甲方按照贷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七、利用委托款项发放贷款,乙方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及借款资料,确保贷款发放合法。

  八、对委托款项贷款,乙方应尽力清收。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威胁款项安全的,乙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乙方应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

  九、甲乙双方按月对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帐户资金变动的对帐单等资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贷款手续费后,将利息剩余款项直接转入甲方基本帐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托款项贷款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的,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贷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受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详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对甲方就本合同条款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释,乙方已经理解甲方对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及对疑问的解释,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全部条款及特别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范文 篇4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 元)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年利率为 %

  四、借款期间:借款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甲方以转账方式将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上海 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浦东大道支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借款合同范文 篇5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出借方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违约金。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30____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____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范文 篇6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定义  

  第三章 甲方声明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八章 抵押资产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章 附件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一章总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于________年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_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

  第三人。  

  第四条抵押权人——指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抵押权——指在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甲方声明  

  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

  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任何

  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如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如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10.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权,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辩;  1

  1.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未获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1

  2.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变化,不足以担保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1

  3.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  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根据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  

  第十五条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第十八条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请求_________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第十一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

  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乙方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2)与

  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判决败诉,以致对清偿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3)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  

  6.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  

  7.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8.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  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

  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权利和义务  

  1.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隐瞒抵押资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  

  2.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_________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十七章附件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  

  1.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3.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抵押登记机关、_________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__抵押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券发行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

借款合同范文 篇7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借据 今借到_________(姓名)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归还,月息按________计算。